五矿集团子公司环境违法4年被罚两千万,弄虚作假申 为绿色工厂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该集团控股子公司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营口中板公司”)曾在辽宁省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被多次举 ,此外该公司还曾因环境违法被处罚款累计超过2000多万,但在申 辽宁省首批绿色工厂时却弄虚作假,故意隐瞒违法事实。

企业关于拆除2800mm中板的承诺函。

承诺14年未兑现

早该“淘汰”的生产线仍在生产

营口中板公司是五矿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拥有烧结、球团、炼铁、炼钢、轧钢、发电等钢铁生产及相关配套设施,具备年产620万吨铁、600万吨钢的综合生产能力。2003年,五矿集团和五矿发展共持股41.67%,成为营口中板公司最大股东,经多次股权变更后,目前五矿集团是该公司最大股东,持股54.04%。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今年7月10日进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后,陆续收到多起关于该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群众投诉。在督察组对其的突击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要求和承诺淘汰落后生产设施的问题。

据悉,营口中板公司曾于2003—2005年期间陆续建成投产4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因不符合当时产业政策,2005年9月,该公司向营口市发改委承诺在2010年前淘汰现有铁前和高炉、烧结机”。

同时,该公司向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承诺“在5500mm宽厚板工程建设完成并实现达产后,将现有的2800mm中板生产线拆除”;2005年10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在批复该公司宽厚板工程时,也明确要求“淘汰现有2800mm轧机生产线”。

2005年9月至2011年10月期间,辽宁省发改委和辽宁省原环境保护厅均指出该公司4座450立方米高炉和1台132平方米烧结机等设备不符合国家准入条件,要求在2010年前淘汰。

但督察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上述“以新代老,上大压小”的承诺时隔14年仍未兑现。本该淘汰的4座450 m3高炉、1台132 平方米烧结机以及2800mm中板生产线仍在正常生产。

企业现场132平方米烧结机正在生产。

4年被行政处罚40次

大量烟尘无组织排放被抓现

据通 介绍,该公司在2014—2018年期间因环保手续不完善、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滞后、超标排放等环境问题共计受到环境行政处罚40次,累计罚款2320.98万元,其中600平方米烧结机因配套脱硫脱硝工程迟迟未建成投运被“按日计罚”处罚11次,累计按日计罚天数多达306天。

督察发现,该公司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问题多发频发。自2019年6月25日有数据记录至7月17日,曾出现颗粒物浓度、二氧化硫浓度数次均值超标的情况。今年以来,在线监测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132平方米烧结机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二氧化硫浓度和氮氧化物浓度也出现均值超标现象,其中颗粒物浓度均值超标218次。

就在7月19日督察组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新1号2300立方米高炉出铁过程中也有大量烟尘无组织排放。

企业新1号2300立方米高炉烟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督察组揭开“绿色工厂”被罚黑历史

申 全靠弄虚作假

2017年8月,原辽宁省工信委发布的《关于开展辽宁省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指出,申请绿色工厂的必要条件之一是“企业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质量等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但该公司自2015年至2017年8月,因环境违法问题被原营口市环保局处罚26次,罚款共计2200.8万元,然而在申 绿色工厂的材料中,该公司对此只字未提,故意隐瞒违法事实。

企业《绿色工厂自评价 告》弄虚作假。

据通 ,营口中板公司在编写《绿色工厂自评价 告》时,仅提供一份不能全面准确反映企业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检测 告,并称其“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均连续稳定达标排放,满足钢铁行业及辽宁省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但督察组调阅有关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该公司180平方米、600平方米烧结机废气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等多次出现超标。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

(0)
上一篇 2019年8月19日
下一篇 2019年8月19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