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两年环境违法,武汉禾丽康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所排废水超标被罚款1万元

名  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武汉禾丽康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发布机构: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文  号:武昌环法[2020]1号索 引 号:737546075/2020-881431公开日期:2020年08月06日公开方式:有效

行政处罚决定书(武汉禾丽康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武昌环法[2020]1号

武汉禾丽康美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KLUAM22

地址:武昌区新生路与临江大道交汇处地铁二号线江南风井物业

法定代表人姓名:谢辉

2019年11月21日上午,我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及环境监测站人员对你公司排放的污水进行了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你公司排放的污水化学需氧量(COD)、pH值均超标。

以上事实,有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 告(武昌环监字(2019-66)-水-(4611)号)、武昌区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0005235)、调查询问笔录(2019年12月16日)、现场检查(勘察)笔录(2019年11月21日)、现场照片(2019年11月21日)等证据为依据。

对你公司的违法行为,我局于2019年12月23日向你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复工复产后,你公司于2020年5月26日到我局环境监察大队递交申请,书面陈述申辩自身属于中小型规模医疗机构,恳请我局结合你公司的积极整改态度和结果,综合使用法律法规,依法合理合规实施处罚。

我局于2020年7月28日向你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武昌环法告[2020]1号),告知你单位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你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提出新的陈述申辩意见。

鉴于武汉市武昌区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 告(武昌环监字(2019-66)-水-(4611)号)结论为:“该单位所排废水化学需氧量(COD)、pH值已超过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综合性医疗机构预处理标准”,且你公司系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为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执法,经我局综合研判并慎重研究,确定你公司污水超标排放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或者经营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对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进行严格消毒,或者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的。”故对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上述规定予以处罚。依据《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鄂环发[2019]14号)适用规则中第九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七)其他具有从重情节的;……从重处罚后处罚的金额应以最高法定罚款金额为限”的规定,你公司在被告知违法行为后,积极配合调查,主动进行整改,但你公司于2018年7月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被我局作出过行政处罚决定,两年内因环境违法行为被处罚2次,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公司应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收款银行:汉口银行武昌支行892758

户名:武昌区非税收入汇缴专户

账号:27501012230100000128

你公司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复印件 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公司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或武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方式: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法规监督科

通信地址:武昌区荆南街14号1号楼0705-2室

邮政编码:430061

电话:(027)88936838(传真)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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