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运沙车闯祸致3死所属公司和工地负责人均被追刑责

事故:运沙车车辆超载384% 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造假

据交管局事故预防处理处重大案件侦查大队民警杨宇介绍,经调查,川AN8929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陈某仁,因驾驶擅自改变车辆结构且存在安全隐患机动车、超载驾驶(该车核定载质量为12390kg ,实际载重量为59975 kg,超载重量47585kg,超载达384%)、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其交通违法行为所起作用及过错程度是造成事故的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4月12日,交管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陈某仁刑事拘留。日前,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驾驶人陈某仁

除了对驾驶人追责外,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兵分三路,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4月13日,交管局会同市安监局、市城管委、市交委、市监察委等组成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开展联合调查。市安监局根据该交通事故的调查情况定:“2018.4.12”较大交通事故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交管局庚即对该起事故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立案开展调查。

经查,川AN8929重型自卸货车的登记所有人为成都坤驰运业有限公司,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金某(男,36岁,安徽人),经查,该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虚设安全管理机构,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安全教育培训记录造假等,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该公司虚设GPS动态监控专职管理人员,未对所属车辆运行期间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有效监控和管理,在肇事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时,未按规定停止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未建立GPS车辆动态监控台账,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该川AN8929重型自卸货车实际上是由谭某(男,34岁,四川遂宁人),于2016年3月在他人处购得,并将该车继续挂靠在成都坤驰运业有限公司。2018年2月,谭某将陈某仁聘为川AN8929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聘任后未到坤驰运业进行备案,导致涉案车辆备案登记驾驶人与实际驾驶人不一致。同时,谭某擅自对该车外形和已登记有关技术数据进行了改变。目前,川 AN8929 号重型自卸货车实际管理人、受益人谭某,被交管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杨宇还说,该公司所有车辆均实行挂靠经营模式,违反四川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该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4月13日,坤驰运业法人代表金某,被交管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予以刑事拘留。日前,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严查:项目工地私自开工搞非法运输 现场负责人已被批准逮捕

此外,经调查发现,川AN8929重型自卸货车货运源头为郫都区红光镇红光大道某工地。今年3月9日,马某(男,31岁,成都市郫都区人)以四川某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中标该工地工程项目的土方开挖工程。2018年4月4日,马某通过与成都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就该项目土方外运签订运输合同。4月8日,马某为达到个人盈利和快速回笼资金的目的,在与开发商未签订正式合同、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正式通知开工的情况下,私自组织机械在工地项目开始实施土方挖掘,并组织承运企业以外的重型自卸货车进入项目工地实施沙石外运。

“零容忍”严查严处运渣车

2018年以来,成都交警开展重管车辆交通事故深度调查15件,立案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4件,2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至6月,成都交警依法查处运渣车飘洒遗漏8600件,非法改装5595件,违法超载3682件,冲红灯1078件,无证运输286件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下一步,交管局将紧紧围绕平安成都建设总体目标,在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常态化开展运渣车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夜间勤务,持续加大夜间警力投入,以建筑工地、消纳场地、主要进出城通道为重点,“零容忍”严查严处运渣车飘洒遗漏、超载超限、冲红灯、非法改装等突出违法行为,并对涉及运渣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一查到底、依法追究,坚决遏制运渣车在路面运输过程中的违法态势,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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