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取得一定成效,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仍然是农村生活环境中最突出的不足,面临着思想认识和资金投入不足、工作进度不平衡、管理保护机制不完善、污水除臭等问题。
恶臭污染物在污水处理过程中一般可分为五类:
① 含硫化合物,如硫化氢、硫醇、硫醚等;
② 含氮化合物,如氨气、胺等;
③ 挥发性有机物,如烷烃、烯烃、芳香烃等;
④ 含氧有机物,如醇、醛、有机酸等,
⑤ 卤素及衍生物,如氯气、卤代烃等。
根据《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同一行业不同单位的生产工艺、管理水平和处理技术也存在巨大差异。(GB 14554)修订编制组统计数据,我国典型污染物有氨、硫化氢、甲硫醇、二甲二硫、甲胺、乙胺、二甲胺、三甲胺等,对于工业企业污水站,污水处理过程中的臭物质也与其生产工艺和污水成分密切相关,不同行业存在一定差异。
所谓污水除臭法是利用微生物降解氨气、硫化氢、硫醇、硫醚等恶臭物质,使之成为稳定的氧化产物,从而达到无臭化、无害化的一种工艺方法,即不产生二次污染。这种方法能够将恶臭气体成分溶解吸收,同时能结合微生物的降解作用进行处理。被降解的臭气成分首先溶解于水中,再转移到微生物体内,通过微生物的代谢活动而被降解。
由于不同污水处理厂恶臭气体的成分可能差异很大,在菌种筛选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恶臭气体成分的复杂性,正确选择不同类型的恶臭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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