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正式公布《 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 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大幅提升, 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工作日益加重,新环境条件下,行业规范有待重新整理建立,以适应当今机动车 废回收管理需要,《办法》应运而生。
国务院发布《 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循环利用成“新《办法》” 重点
相对已经施行18年的2001版《办法》,2019年版的《办法》在多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环境保护成了第一大要求。在 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资质认定条件中,《办法》增加了存储、拆解场地,拆解设备、设施以及拆解操作规范的规定。
对拆解企业场地、设备、设施等细化规定,可以看出《办法》中 废机动车回收处理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避免了部分企业浑水摸鱼,不按流程操作,对环境造成污染。
为了适应循环经济发展需要,《办法》规定拆解 废机动车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予以循环利用。
这一点不仅在法律上消除了 废机动车零部件再制造的障碍,而且也变相提高了 废机动车的价值。例如丰田汽车推出的混动引擎,官方介绍其可行驶里程寿命高达60万公里,而大部分的家用轿车仅仅在15-20万公里左右时便淘汰 废,行驶里程仅三分之一左右。
《办法》出台后,这些高里程寿命的发动机,在做好数量、型号、流向等可追溯信息记录后,可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循环利用,减少企业的生产成本。同时,可循环利用的“五大总成”使 废机动车价值也得到了提升,可减少车主机动车 废带来的损失。
同时,《办法》还简化了机动车 废申请处理的办事程序,并完善了回收企业资质认定制度。例如, 废机动车不再按照废旧金属市场价格计价,不对回收企业数量进行控制等。届时, 废机动车回收市场化发展更加明显,有利于行业良性循环。
最后一点,《办法》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作了衔接,加大了对违法拼装机动车的处理力度,进一步优化 废机动车回收。
二手车启动出口
行业发展或迎来春天
除了国务院发布新的《 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外,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也于近日正式启动了二手车出口工作。此举不仅可以有效活跃国内汽车产业的发展,而且还可以刺激国内二手车市场的交易,促进二手车流通。
据公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新车销量达到2800万辆,而二手车交易量仅1380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不及新车交易量的一半。同等情况下,美国2018年新车交易量为1600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达到4000万辆,二手车交易量为新车交易量的2.5倍。
同时,从二手车交易量占比汽车保有量来看,我国二手车交易量也只占保有量的1/20,比发达国家的1/5—1/10之间低很多。按照正常发展规律,我国二手车交易量有望达到新车交易量的1-2倍之间,市场发展潜力较大。
局限于国内二手车市场发展的不成熟,未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再加上国内环保标准的日益提升等,国内二手车市场发展遇到瓶颈。此时三部门牵头确定启动二手车出口,对国内二手车市场极为有利。
一方面,二手车启动出口可加速二手车的流通速率,减轻部分二手车商的压力,活跃二手车市场;另一方面,二手车流通速度加快,可有效提升部分品牌车型的保值率,减少车主的换新损失。
同时,二手车出口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将会大幅减少国内二手车车源,让部分欲购买二手车的消费者无车可买,从而刺激新车的市场销量。而且二手车出口的首批城市中,成都、青岛、上海、西安等都是国内新车销量靠前的城市,正好可以侧面证明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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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 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新规的出台,亦或是三部门联合启动二手车出口工作,其都是“无形的手”对汽车产业发展的干预,意在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全汽车产业链协调推进。当然,也可以看出 废机动车回收与二手车流通是我国汽车产业发展的弱项,此次“无形的手”政策干预,产业发展或将迎来春天,尤其是二手车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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