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是走私小小鱼胶吗?NO!此鱼胶不仅“很刑”,公益代价还“很贵”!

“审判长、检察官,廖某某只是叫我去拉鱼胶,我不知道会是如此昂贵的鱼胶……”

11月23日,由防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廖某德、林某胜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该案是防城区人民检察院首例涉海洋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情回顾

2021年5月12日,被告廖某德联系被告林某胜一起到防城区某边境镇廖某立住处帮助运输走私进境鱼胶,林某胜按照廖某德的要求,驾驶汽车到目的地等待装运走私货物。当日9时30分许,一名外号“马仔”男子运输3袋共净重31.5千克的鱼肚、1袋净重15.65千克的海马干到林某胜车旁,“马仔”、林某胜、廖某德将鱼胶装到林某胜车上,“马仔”再将海马干搬至廖某立的厨房内,后“马仔”离开现场。当林某胜即将驾驶车辆离开时,公安民警到场,从廖某立厨房角落查获上述海马干,从林某胜车上查获上述鱼胶。

经鉴定,涉案的海马干6267尾均为辐鳍亚纲(ACTINOPTERI)海龙鱼目(SYNGNATHIFORMES)海龙鱼科(Syngnathidae)海马属(Hippocampus)物种(非克氏海马)干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价值人民币940050元。涉案的鱼肚干136片,其中116片为辐鳍亚纲(ACTINOPTERI)鲈形目(PERCIFORMES)石首鱼科(Sciaenidae)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Totoaba macdonaldi)组织干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价值人民币3712000元。

检察机关认为

野生动物是自然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野生动物数量一旦减少,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平衡必然遭受破坏。被告人廖某德、林某胜非法运输的海马干和石首鱼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不仅仅涉嫌刑事犯罪,同时对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经诉前公告,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向防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廖某德、林某胜依法共同连带承担赔偿生态资源受损费用,并当庭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产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中的作用极其重要。任何一种物种的减少或灭失,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态平衡必然遭受严重破坏。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履行2020年12月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决定〉的意见》,加大对非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升社会公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

科普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Totoaba macdonaldi)又名加州犬型黄花鱼或麦氏托头石首鱼,是仅分布于墨西哥加利福尼亚湾的特有濒危物种,它们以往数量很丰富,但因密集的捕捞令它们变得很稀有,早在1976年列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物种,严禁开展商业性国际贸易。1976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又将其升级为极度濒危。2018年10月9日被中国核准为1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检察官提醒:

据权威教授解读“鱼鳔是可以入中药,但是富含胶原蛋白的食物都能促进生长发育,不一定非要从鱼鳔里提取,即便食用了一些石骨鱼的鱼鳔,也不过是摄入了一些蛋白质而已。无论是小金鱼还是加湾石首鱼,鱼鳔成分都一样,只是大的鱼鳔大,好提取而已。”由此可见,坊间传说石首鱼鱼鳔抗癌防癌等“奇效”是没有充分医学证明,通过高价收购的石首鱼,其鱼鳔并不是“神药”,且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与大象、犀牛、穿山甲等同属濒危物种,受国际公约和中国法律的保护,走私濒危物种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切勿铤而走险!

排版|李明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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