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起诉父亲要抚养费:维系天伦之乐的从来都不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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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8岁的小王考上了大学,父亲老王以儿子已经成年为由,不再支付抚养费。

于是小王将老王告上法庭。要求老王继续支付抚养费2100元/月,以及大学期间的住宿和交通费。

一审下来,老王败诉,判其每个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老王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婚姻法》,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出抚养费的权利。

案件中,小王已经年满18周岁,已成年;高中毕业,未丧失劳动能力,就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据此,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请求。

父子一场,究竟缘何闹上法庭?原来小王的父母早在2004年已经离婚,小王跟母亲生活,父亲每个月付2000元生活费。老王一直付到小王考上大学,年满18周岁。

小王的处境得到了广大 友的同情,就像一个 友说的:

既要独立生活又要兼顾学业,有多少大学生可以做到呢

生活很难,刚从中学毕业,就要面对生活,自己养活自己更难,所以很多父母说起养孩子,多数都是算“养到大学毕业要花多少钱”。

所以,其实在很多人心里,孩子成年独立的概念是大学毕业。

但即便孩子已经大学毕业,也依然有很多父母帮着子女买房子,带孩子,可见,维系这些的并不是法定义务,而是情,是爱。

02

案件中的小王和父亲不在一起生活已经十多年,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何,外人不得而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小王对父亲并没有多少感情,而老王对小王也只剩下最后一点法定义务。

老王离婚已经十多年,他很有可能已经再婚生子,那么就会有另外一个未成年子女需要养育。月薪7000元在北京并不算多,上可能有老,下有小,经济估计也不宽裕。

经济条件差的父母,供孩子读书的多了,因为怕耽误孩子,他们情愿自己吃苦,这份情意来自于父母对子女的爱。

而老王不愿也不想再坚持几年,断然拒绝,可见对儿子也没多少感情了。

小王更是直接,断然将父亲告上法庭,无法想象就此一次,他们还会有父子天伦。

儿子怪父亲不尽责任,父亲埋怨儿子不体谅自己,谁看似都有理。

但法律有时候是无法体现情感的,应该用情感解决的问题却选择用法律,注定要面对无法双赢。

就像法官说的,虽大多数父母基于情感,仍为读大学的子女提供生活费,但此为父母的道德选择,而非法定义务。

毕竟,法律只支持合法范围内的事情,而不是大众约定俗成的惯例。

03

对于这个案件,还有人第一个反应是,那父母老了也别指望孩子养老,还有的说只养父母18年。

先不说,父母养孩子18年要付出多少心力,能和给父母养老18年相提并论吗?更重要的,有几个人的父母是18年都需要子女出钱照顾的?

当然确实是有很多父母抛弃未成年子女,或者离婚后就对子女不管不问,年老后却又跑出来让子女尽赡养义务。

这一点,早已为大众所不满,甚至有人提出宁愿坐牢都不出这笔钱,因为他们的生身父亲欺骗了母亲,导致母亲怀孕,然后父亲跑了,真的只出一个精子。

告上法庭,没尽父母义务的老人多数也能得到法律支持,但他们赢得的最多是几百元的抚养费,很难得到子女的爱护。

在法律范围内,每个人都有机会得到合法的权利,但不意味着可以得到亲情。

情感是相互的,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都是如此。

没有付出,只因生育就想得到晚年的天伦之乐,那是奢望;将父母的付出视为理所当然的子女,也只不过会基于法律给予年老的父母一点帮助罢了。

香港知名主持人梁继璋曾对儿子说:

我不会要求你供养我下半辈子,同样的我也不会供养你的下半辈子。当你长大到可以独立的时候,我的责任已经完结。今后无论你坐巴士还是奔驰,吃鱼翅还是粉丝,都要自己负责。

对于父母来讲,生养子女是人生的快乐,不要抱着回收投资的心理;对于子女,父母固然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就生下我们,但他们的爱却是实实在在的。

我们对于家庭温暖的期待,从来都是其乐融融,是彼此内心真诚的挂念,是久别重逢也能心无芥蒂地欢笑。

维系这些的从来都不是法定义务,而是彼此间的感情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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