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中国石油流通行业自律公约(试行)》全文
中国石油流通行业自律公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我国石油流通行业自律机制,规范石油流通企业经营行为,促进石油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中国石油流通行业自律公约的基本原则是守法、诚信、公平、担当。
第五条 欢迎社会各界和石油流通行业对本公约的大力支持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 自律条款
第七条 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石油流通行业有关的产业政策,积极落实行业发展规划。
第八条 维护国家和石油流通行业利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多元能源经营结构,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发展服务。
第九条 依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规范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条 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正确行使经营者定价权利,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油品和一流的服务。
第十一条 积极参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打造服务品牌,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兼顾企业效益和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重视员工岗前技能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员工素养,增强企业凝聚力。严格遵守《劳动法》,做到依法用工,爱护员工,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保持企业稳定发展。
第十三条 经营服务场所中要明示服务条款和顾客须知,在经营过程中,要提供优质服务,尊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认真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与建议,勇于担当,兑现服务承诺。
第十四条 自觉维护本行业的市场秩序和信誉,构建公平竞争和互利共赢的市场环境。经营过程中不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不捏造、散布虚假消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誉,不通过缔结垄断协议,挤压、限制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十五条 高度重视经营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环境保护法》从事生产经营,加强环保意识教育,健全环保措施,做好污染物的回收处理,定期展开自查自纠,做好事故应急预案,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给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便捷贴心的服务体验。
第三章 公约执行
第十七条 本公约联合发布成员单位和会员企业应自觉履行本公约。
第十八条 石油流通行业内有违反本公约的企业行为,由公约执行机构视不同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1、 劝阻停止违反本公约行为,约谈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
2、 因违约给社会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企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公开道歉,消除社会影响;
3、 对严重违法违约的企业行为,将提请国家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 认真遵守执行本公约的石油流通企业和会员单位,公约执行机构将给予通 表扬、授予先进荣誉称号,并通过媒体公开宣传。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公约生效期间,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经公约执行机构和联合发布单位共同商榷,可按程序对本公约进行修改。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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