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庆人注意
!!!
今年开始
我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提着垃圾袋朝垃圾堆里随手一扔
这种生活习惯
要丢掉啦!
1月15日,来自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站消息,经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同意,我省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部署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总体要求
2019年,各地全面部署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方案,城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形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
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一)实施范围
城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
2.各类企业。主要为园区内生产制造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及城区内的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3.城镇居民。主要为社区居民、城区内村民等。
(二)生活垃圾分类主要类别及相关要求
各地应将生活垃圾按照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并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适应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体系。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矿物机油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有害垃圾应送至有资质的专业环保企业处置,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鼓励骨干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家庭、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有机废弃物。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旧家具,废旧书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4.其他垃圾。除上述三类外的其他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设置容器、定点投放,按现有收转运渠道进入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处置。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
(一)加快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
完善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
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
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
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加快再生资源利用回收体系建设
建设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两 融合”信息平台,
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站点,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
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
建设大件垃圾回收利用中心。
鼓励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机、快递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回收再生资源。
加快培育再生资源龙头企业。
(三)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加快构建全省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发电为主、其它利用为辅、填埋处置保底”的体系,新建、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17座、规模1.29万吨/日。
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理监督管理制度和体系,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
严禁将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
建设集垃圾焚烧、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垃圾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到2020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规模达到1.92万吨/日,处理能力占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的60%以上,
力争县城及以上城市基本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全覆盖;
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600吨/日,地级城市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
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体制机制
(一)健全政策法规
制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对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相关设施建设,
以及源头减量、监督管理、保障措施、责任义务、公民行为规范、奖惩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地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二)创新体制机制
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运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全领域信息管理平台,
实现环卫一体化、厨余垃圾处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信息互通共享、全方位监管。
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
探索“社工+志愿者”、“党员联系户制度”、“指导员制度”、“红黑榜制度”等模式,建立健全物业、社区、街道、环卫部门等
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机制。
(三)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持续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科普手册,制作公益广告宣传片,开办互动栏目,丰富宣传内容。
充分利用 纸、广播电视、互联 等媒介,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商业中心、公交站点、建筑围挡等公共场所,大力开展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不断提升群众垃圾分类意识。
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意识。
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宣传典型经验,推广样板示范,增强生活垃圾科学分类的正能量。
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和妇女组织作用,提升宣传引导效能。
保障措施
省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承担具体职责,
市、县级政府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承担主体职责。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制度,发布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工作推进有力、成绩明显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扬;
对落实不力、工作滞后的提出整改,根据整改情况,进行约谈、通 ,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布通 结果。
同步制定《贵州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
明确了15家省级单位及各市、县、乡镇政府的工作责任,垃圾分类品的种范围及设施标识等,
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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