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党支部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是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唯一当选的集体。
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二级调研员(主持工作)李新国代表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党支部领奖
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党支部先进事迹
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党支部牢固树立为民宗旨,以“党旗红”引领环境监察执法各项工作,忠诚铸魂锻造环保执法“王牌铁军”,为守护美丽福建筑牢绿色屏障。总队党支部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工作,大力弘扬“真诚阳光、担当奉献、忠廉规矩”的机关文化和“有灵魂、有血性、有规矩、有载体、有温度”的党建文化,带领党员干部践行“三牛精神”,争做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排头兵、攻坚队和领头雁,推进执法工作成效居全国前列,为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强执法保障,在流域执法、信访改革、亲清服务、信用评价、打击危废等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方面,先后16次获得国家和省级表扬、推广。2018年被评为“全国环境保护系统先进集体”,2019年获得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授予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讲政治,深扎信仰之基,学思践悟铸忠魂
总队党支部突出把“听党指挥,对党忠诚”融入灵魂血脉,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2016、2019年连续两届被评为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2018年以来组织1362人次参加国家环保专项行动,通过成立临时党支部和党员先锋队,带动派出人员争先创优,有235人次获生态环境部致函表扬,居全国前列。统筹全省“一盘棋”,持续开展大气联防联控,为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世界佛教论坛、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优良环境提供有力执法保障,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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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业绩,忠诚履职尽责,求真务实创一流
总队党支部坚持践行“强精气、求精准、重精干、出精品”的环保执法理念,连续六年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重拳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2020年全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比2017年减少63.9%,出台的打击环境犯罪指导意见和打击危废经验做法获生态环境部转发推广,受委托研究起草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由最高检、公安部和原环保部联合发布实施。同时,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在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连续五年综合成绩居全国首位,2018、2020年两次荣获集体三等功奖励。
乐奉献,树牢宗旨意识,为民解忧践初心
总队党支部坚持把“我将无我,不负人民”化为理想情怀,以百姓之心为心,聚焦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真抓实干、动真碰硬、攻坚克难。2018年起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整治,实现饮水安全“六个100%”目标;牵头开展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攻坚,联合攻坚经验被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大力推进信访投诉机制改革,2020年信访投诉量同比下降52.5%,全国排名从第9位降至第15位,经验做法获生态环境部转发推广。
勇担当,彰显血性本色,冲锋在前担使命
总队党支部坚持把“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作为履职追求,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和顽强的作风冲锋在前。2020年面对疫情,总队干部放弃休假、全员到岗、主动请缨、逆行而上,检查涉疫重点单位405家次,排查整改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化解涉疫环境风险隐患。在日常工作中,他们“舍小家顾大家”,常年在外四处奔波,年均出差近100天。在两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总队干部一半驻守在督察组驻地,一半下沉在基层一线,一个多月没有回家,用坚守诠释着责任担当,期间处理的督察信访件群众满意率达94.1%。
谋创新,锐意开拓进取,大胆突破敢为先
总队党支部坚持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以改革创新利剑斩断污染之源。深化流域执法改革,持续开展溯源排查整治,2020年九龙江流域在径流量下降49%的情况下,Ⅰ—Ⅲ类水质比例达到100%,同比提升1.7个百分点。打造亲清服务平台,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经验做法获国务院办公厅通 表扬。创新建立环境信用评价体系,经验做法被列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成绩属于过去,未来任重道远。福建省环境监察总队将继续传承弘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慎终如始不卸甲、披荆斩棘再奋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重整行装再出发,坚决扛起生态环保政治责任,用铮铮铁骨和血性情怀继续守护好这方净土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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