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室安装的通风设施的排风量不能满足需要。 |
排风设施 |
工业分析室未安装通风设施,实验中产生的有害废气无法及时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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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进行的“盐雾”、“耐工业溶剂”检测场所缺少排风设施,照明亮度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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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金相分析样品制备间缺少抽风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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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定期检查化工检测实验室内紧急喷淋装置功能有效性的记录。 |
定期检查设施 |
实验室未提供定期检查洗眼器及紧急喷淋装置的功能有效性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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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未提供化验室Ⅱ的洗眼器定期检查其功能的有效性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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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剧毒物质三氧化二砷、乐果标品的贮存设施不能达到安保的有关规定。 |
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 |
查编号为A的检测 告时发现,对Pb等痕量元素检测时,未对样品粉碎的制备过程(该过程使用了剪刀等)是否会导致样品污染进行验证。 |
交叉污染 |
未能提供资料证明安规实验室接地措施满足规范要求。 |
接地电阻 |
火炬电子实验室未能提供防雷接地和电源特性的监测和维护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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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未能提供日常“接地电阻”的监测与维护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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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不能提供接地措施的维护和验证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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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现场未能提供试验桌子接地、接地电阻测试仪接地的检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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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GB 12021.6-2008中规定,测试条件必须满足电源的额定电压±1%、额定频率±0.5Hz的要求,实验室没有对供电电源满足该要求进行确认。 |
供电电源 |
核查电源质量核查 告,未测量电机实验室电源的谐波电压因数、三相电压系统的对称性,也未提供实验室照度监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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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电性能检测设备(A和B)没有配备稳压电源(试验电压应保持在额定电压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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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电源的设备参数及计量核查结果表明,其电压稳定度为<1%,实验室未能确认其能满足标准波动小于0.2%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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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对5KVA试验稳压电源(编号A)的频率稳定度、电压稳定度和总谐波畸变等电源特性进行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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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提供不出电源特性符合电器试验室对电压、频率、谐波畸变等要求的相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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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在质量体系三级文件编号A《实验室对环境条件的技术要求》2.1.5中规定了对实验室测试电源的技术要求,但未能提供测试电源的电源谐波监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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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不能提供电学检测室接地电阻、电源定期检测计划和实施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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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未能提供试验电源的稳定性核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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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不能提供编号A漏电试验端口试验电源质量的监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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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文件编号A/4.4、4.5、管理手册编号B/5.3中缺少对试验室的电源特性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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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时试验室也未能提供电源特性试验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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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未能提供电源特性试验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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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程序文件编号A《设施和环境控制程序》、管理手册5.3《设施和环境条件》时,发现条款中缺少对电气检测试验室电源特性要求的规定;查编号为B、500kV东善桥变#1主变套管介质损耗及容量测量检测 告时,试验室未提供电源特性试验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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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不能提供高压试验大厅电压稳定度、频率稳定度、谐波畸变的监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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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提供不出通用安全室测量电源的电压、频率、谐波畸变满足检测要求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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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提供保持试验额定电压±3%,频率±2%的核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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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未能提供用于洗衣机性能检测用终端插座的电源核查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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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提供资料证明安规实验电源(编号:A)总谐波畸变不大于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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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配备CIC_ACP-180多功能变频电源(编号:A),未能提供电压稳定度为≤±3.0%、频率稳定度为≤±2.0%、谐波失真为≤5%的电源核查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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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在对J02性能测试室的试验电源的稳定性核查时,仅考虑了CL11规定的+/-3%要求,而未考虑GB/T8059.1-4对于试验电源稳定性应维持在+/-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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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不能提供对对电源系统的电压、功率、谐波畸变的监控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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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提供不出试验电源特性是否符合检测标准要求的相关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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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不能提供测量电源的电压额定值、频率额定值、电压稳定度、频率稳定度、谐波畸变符合检测要求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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