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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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铝加工点,在生产过程中将约4吨的废铝重熔产生的铝灰渣及铝冶炼过程中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集中露天倾倒在厂房东侧山坡边,无“防雨淋、防渗漏、防流失”措施,涉嫌污染环境。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警后,民警当即奔赴现场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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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燕西上吉山村某私宰人员在杀牛过程中,违法将自来水管对牛进行注水。接到举 后,赶赴屠宰现场的除了永安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执法人员外,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也迅速赶到。
工业废渣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屠宰过程中违法对牛进行注水,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来做什么?
“转隶后,森林警察挑起了原属于治安大队民警管辖案件处理的担子,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
8月31日,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安传刚介绍,原森林公安是专业警种,根据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2020年5月底,将原永安市森林公安分局实施转隶,成立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做好原有林业案件调查处理的基础上,扩大执法范围,将警力“跳出”林业,把触角延伸至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水利等领域,“跨行业”办以前没有办过的案、接以前没有过招的“牌”。 进入“新阵地”后,实现了“警力整合、一警多能、一警多用、优势互补做大基层”的目标,让警力“1+1>2”,执法更加高效。
转隶后,如何让森林警察大队警力发挥“1+1>2”的作用?
“首先,森林警察大队班子迅速转变观念,带领大队全体民警,摒弃单打独斗,打破警种限制,在全局树立‘大公安’思维。” 安传刚说,大队民警在打击野生动物犯罪,查处森林盗伐等林业案件等工作基础上,全程参与到社会治安管理大格局中,“这样的‘大融合’使得警力资源得到最大发挥,覆盖面和管控面大大提升。”
为提升大队民警队伍素质,转隶伊始,永安市公安局以基层所队民警轮岗交流为抓手,深入推进森林警察大队队伍建设,要求所有森林警察进行短期转岗跟班学习,多岗锻炼,实现一岗多能,激发队伍活力和战斗力。
今年1月,森林警察大队根据群众举 ,联合三明市永安生态环境局在永安市曹远镇下早村北洋的一个废弃煤矸石场,依法查处一起非法焚烧电子垃圾冶炼点案件。
“这是转隶后,我参与‘大公安’办理的第一个案件。” 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刘维华说,近年来,随着沿海地区对电子垃圾处理打击力度的加大,这类产业开始向内陆山区转移,选择在深山老林中用很原始的方法焚烧、冶炼、强酸腐蚀等进行非法生产。在非法生产过程中,释放大量有毒气体,造成空气污染。永安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积极配合环保等部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深入到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在办理这起污染环境案的过程中,刘维华还发现并侦破洪田镇洪田村污染环境案,共抓获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5名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名犯罪嫌疑人于5月31日被移送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也被福建省公安厅列为“昆仑2021”专项行动第一批挂牌督办案件。
今年4月15日,永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经三明市公安局指定管辖对异地一非法采矿案进行侦查,森林大队民警积极协助治安大队对该案件的侦办,通过摸排案件线索,不分昼夜的研判,在侦查过程中,发现其2018年10月至2020年10月期间,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情况下,非法开采石英矿30余万吨,涉案金额4100余万元,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在后续侦查中还发现该犯罪团伙还涉嫌非法占用林地面积80余亩,目前该案已起诉至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打破警种壁垒,全方位提升民警业务素养,推动了基层所队综合治理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通过一起起实战“练兵”,这支森林专业队伍俨然已锻造成了一支素质过硬的“公安”铁军。一年来,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主动融入、互鉴互学,快速参与到林业、农业、水利、环保、国土资源等领域的案件侦破工作中,让大队警力实现了“1+1>2”的转变,取得了可喜成绩。据介绍,转隶以来森林警察大队共破获涉林涉生态类刑事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人,其中2起污染环境案成为省厅督办案件,个人荣立三等功1次,在维护永安市生态环境,做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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