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
问题(第十八批) 的核查处理情况
2018年6月18日,沧州市人民政府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转交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 问题(第十八批),共15个问题,涉及沧县、孟村回族自治县、任丘市、东光县、河间市、青县、吴桥县、海兴县、开发区和泊头市,其中孟村回族自治县、东光县和沧县5个案件为带“*”号的重点案件。全部交相关县级工作专班核查处理,要求县级相关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核查工作。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县局核查情况进行了复查,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编号D130000201806180009,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兴济镇余庆屯村北卢兆轻养猪场(存栏100头),废水直排村北大坑,恶臭扰民。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工作人员连夜对该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 属实。该养猪场户主为卢兆清,属散养户,现存栏50余头,粪便晾晒于猪场西侧。沧县已责令该场立即对现存粪便进行清理,今后及时清理粪便污水,及时消毒,避免恶臭扰民。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 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
编号D130000201806180022,群众反映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孟村镇孟村鑫星机械制造厂北侧、东侧有多家化工厂、镀锌厂,生产时废水乱排,固废随意堆放,排放刺鼻气体;孟村辛店镇河北华洋钢管有限公司东侧往北400米处无名白灰厂,生产时粉尘污染,废水直排厂内渗坑,污染地下水,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核查工作。6月19日上午,县长张立庄组织县环保分局、孟村镇有关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举 问题部分属实。一:鑫星机械制造厂北侧仅有一家电镀企业,该企业已由县环保分局联合孟村镇政府于两个月前取缔完毕。但车间内还有废弃的镀锌槽一个,目前已清除完毕。二:县辛店镇河北华洋钢管有限公司东侧往北400米处无名白灰厂已经由孟村开发区于2017年取缔完毕,现场没有任何设施、设备及原材料和产品。
编号D130000201806180023,群众反映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丁庄子工业区内无名铸造厂,就其固废倾倒耕地问题整改过程中,未对倾倒耕地内固废进行清理,只采取对其进行覆盖。对此整改不满意,要求彻底清理倾倒物,清除环保安全隐患,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核查工作。6月19日上午,县长张立庄同志组织孟村县环保分局、孟村镇有关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举 问题属实。经现场核查,倾倒在公路边沟内的固废种类为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铸造厂倾倒的废造型砂。已责成孟村镇政府对该区域的固废进行清理,全部运往垃圾填埋场填埋。清理完毕后,孟村镇政府将在公路旁种植树木,确保不再出现固废乱倒现象。
编号D130000201806180033,群众反映沧州市任丘市于村乡军庄村东北角无名喷涂厂,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且噪声扰民。接到交办单后,任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立即组织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任丘市分局和于村乡政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举 属实。喷涂厂名称为任丘市腾辉散热器厂,负责人马宗辉,位于任丘市于村乡军庄村东北,主要生产工艺为暖气片喷涂加工,主要设备有喷涂线1条、打砂机1台,烘干加热燃料为天然气。该厂虽建有污染治理设施:光氧净化机1台、布袋除尘器2台,但存在无环评手续、密闭不严、粉尘外溢等问题。对此,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任丘市分局对该厂立案处罚,责令企业停产整改,补办环评手续。逾期不能完成,予以拆除取缔。
编号D130000201806180038,群众反映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孟村镇中张沙村北头孙洪兆瓦头管件厂,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且噪声扰民。该厂无土地证、无环保审批手续。接到交办单后,孟村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核查工作。6月19日上午,县长张立庄组织县环保分局、孟村镇有关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举 问题属实。经调查该企业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属“散乱污”企业。已责成孟村镇政府对该企业进行取缔。目前已完成取缔工作,做到了两断三清,恢复地形地貌。
编号D130000201806180086,群众反映沧州市东光县南霞口镇堡北开发区园区内青泊铸造厂,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该企业常以停产应付检查,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东光县高度重视,6月20日县长杨芒果、副县长邹大勇召开专题调度会进行安排部暑,并组织东光县环保分局、南霞口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 间题部分属实。东光县南霞口镇堡北开发区园区内青泊铸造厂实为沧州青泊机械制造总厂,该企业位于东光县南霞口镇堡北开发区104国道东侧,企业法人:章福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37620913912。2017年9月该企业委托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沧州青泊机械制造总厂年产1.5万吨铸件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2017年9月30日东光县环保分局对该项目进行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批号(东环表〔2017〕600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2018年5月15日该企业组织监测单位、环评单位及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意见,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验收后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平台上进行了备案,现在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该企业主要产品为汽车模具铸件,原料为生铁、废钢、聚苯乙烯模具、干砂等;主要生产设备有频感应电炉2台、砂处理线1条、抛丸清砂机2台、自动压箱浇注系统1台、布袋除尘器5台、振动筛分机1台、U V光解催化装置1台等;主要生产工艺:泡沫模具→刷涂烘干→造型→熔炼→浇注→抛丸清砂→成品。主要污染物为填砂造型粉尘、熔炼烟尘、浇注粉尘及非甲烷总烃、抛丸粉尘、制砂工序粉尘。造型工序和制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分别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两套)处理后通过2根15米高排气筒外排;浇注、熔炼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U V光解催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外排;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手触电炉及砂箱内干砂有余温,企业有生产迹象,车间内积存粉尘较重。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东光县环保分局对该企业做出如下处理:一是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二是要求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之前不得恢复生产;三是对该企业违法生产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编号D130000201806180096,群众反映沧州市河间市米各庄镇大行羊村西河北景泰保温建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废气,且噪音扰民。接到交办单后,河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布置,责令米各庄镇政府和河间市环保分局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 件中反映的河北景泰保温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间市米各庄镇大行羊村,2014年6月建成投产,主要经营止水条、止水带、聚乙烯板、聚乙烯管的生产销售。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开炼、硫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密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治理工艺:密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开炼、硫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光离复合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最终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016年11月22日该公司现状环境影响评估 告在河间市环保分局备案(河环备表类〔2016〕第027号),2017年12月2日办理了排污许可证,证号为P WX-130984-0282-17,有效期限2017年12月至2020年12月。该企业于2018年5月8日委托沧州天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废气、颗粒物、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2018年6月18日,河间市环保分局和米各庄镇政府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生产状态,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但开炼、密炼车间脏乱,地面有粉尘积存,现场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现该企业正在对密炼、开炼车间进行改造。
编号X130000201806180008,群众反映沧州市青县上伍乡周龙庄村南200米处沧州树华新型建材公司,燃煤制砖,刺鼻废气,污染大气环境。接到交办单后,青县高度重视,副县长王立新带领县环保分局局长姚增祥、上伍乡乡长李新、副乡长冯俊路联合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 属实。沧州树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人郎树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22MA08C97768,注册资金300万元。该公司主要生产非粘土多孔砖、空心砖,年产量5000万块,主要工艺流程为:煤矸石→粉碎→过筛→混料→搅拌→陈化→上料→挤出→切条→切坯→烘干→焙烧→自然冷却→检测→出厂。该公司使用煤矸石自燃不存在燃煤制砖情况,核查时发现刺鼻气味是从脱硫塔产生,因工人操作不当,未能及时加药,青县政府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青县环保分局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正在履行法律程序。
编号X130000201806180014,群众反映沧州市吴桥县梁集镇原吴桥县农业局黏土砖厂,取缔后反弹,污染依旧。接到交办单后,吴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副县长孟凡强、吴桥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吴桥县梁集镇固磊新型建材厂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 部分属实。该厂环境影响 告表于2016年4月20日通过吴桥县环保分局审批,2017年1月9日通过验收,排污许可证号:P WX-130928-0036-18。该项目年产6000万块环保建筑用砖,主要原料:炉灰渣、建筑垃圾、煤矸石、河道淤泥等。并非举 内容中说的“黏土砖厂,取缔后反弹情况”。现场核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但存在厂区及主要道路有积尘,部分物料苫盖不彻底的问题,已责令该厂立即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加大洒水车在场区洒水抑尘的工作频率,避免扬尘污染环境,目前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吴桥县分局已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污染指标进行突击监督性监测,目前数据采集完毕,等待监测结果。
编号X130000201806180015,群众反映沧州市东光县龙王李乡后店耿家圈砖厂,自2011年以来一直生产粘土砖,至今已损毁耕地500余亩,且烟(粉)尘污染严重。该砖厂法定代表人徐玉奇经营的造纸厂,燃煤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直排周边渗坑,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东光县高度重视,县长杨芒果、副县长邹大勇召开专题调度会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东光县环保分局、龙王李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该举 情况部分属实。
一、群众反映“沧州市东光县龙王李乡后店耿家圈砖厂,自2011年以来一直生产粘土砖,至今已损毁耕地500宙,且烟(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的核查情况:原东光县龙王李乡后店耿家圈砖厂位于东光县龙王李镇耿家圈村村南,已于2015年7月在东光县开展取缔非法砖瓦密集中整治活动中被依法取缔。目前原砖厂地点已建成东光县筑城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玉其,该公司第一条隧道窑生产线《环境影响 告表》于2015年9月经东光县环保局审批(东环表〔2015〕061号);2017年1月通过验收(东环验〔2016〕42号);排污许可证:P WX-130923-0069-17。2018年2月该公司扩建第二条隧道窑生产线,《环境影响 告表》经东光县环保局审批(东环表〔2018〕014号),目前第二条隧道窑生产线未检测验收,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主要原材料: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页岩、河滩淤泥等;主要生产工艺:原料制备→原料陈化处理→原料预处理→挤出成型→干燥烧成。该工艺废气产生节点为破碎、筛分粉尘和焙烧烟气。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过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焙浇烟气经干燥室吸附后再经喷淋式双减脱硫除尘器处理,最后由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第一条隧道窑生产线有余温,现场砖坯生产线有生产痕迹,疑似有近期生产迹象;第二条隧道窑生产线未发现有生产迹象。该公司部分物料已苫盖到位,但未按环评要求进行三面围挡,西侧河滩淤泥物料堆未棚化,厂区地面存在粉尘。原材料河道淤泥主要来自清理河道、湖泊、坑塘等产生的淤泥,未发现该公司使用耕地粘土做原材料的问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东光县环保分局作出如下处理:1.尽快对第二条隧道窑生产线进行检测验收;2.立即对所有物料堆放场所按环评要求进行围挡、棚化。
二、群众反映“该砖厂法定代表人徐玉奇经营的造纸厂,燃煤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水直排周边渗坑”问题的核查情况:举 件中反映的徐玉其造纸厂为原东光县振兴板纸纸管厂,该厂委托河北科技大学编制的《环境影响 告书》于2008年5月经东光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东环批〔2008〕46号),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2017年6月由于市场不景气、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该企业自行申请关停,2017年6月30日东光县人民政府同意对东光县振兴板纸纸管厂实施关停措施(东政复字〔2017〕20号),同时东光县环保分局依法注销其排污许可证。2017年7月底该厂车间生产设备、锅炉、原材料、生产原料已清除完毕。目前原造纸厂地点已建成东光县玉其木器加工有限公司,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告表》于2017年9月经东光县环保分局审批,已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并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中,东光县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木器厂周边进行详细摸排,未发现有废水直排渗坑的违法行为,检查中未发现该木器厂有燃煤锅炉和燃煤设备,只有1台天然气锅炉,但未安装使用。因此东光县政府要求东光县环保分局、龙王李镇政府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编号X130000201806180016,群众反映沧州市海兴县海丰村364省道往北4公里处路东中凯水稳站、海丰村364省道往北1公里处路东水利港建水稳站,以及海丰村364省道往北5公里处路西骅捷水稳站,均无环保审批手续,违法建设,非法运行;物料露天堆放,无抑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接交办单后,海兴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反应的问题部分属实。海丰村364省道往北4公里处路东中凯水稳站,法人代表:李义春,青县人,以石子、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稳定土,该厂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无生产迹象,物料苫盖不完全;海丰村364省道往北5公里处路西骅捷水稳站,法人:王景桥,辛集镇西马村人,以石子、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稳定土,该厂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无生产迹象,物料苫盖不完全;海丰村364省道往北1公里处路东水利港建水稳站经查无此企业,在此处有一家润泽水稳厂,于6月14日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现正在建设中,法人代表:孙明,黄骅市齐家务人,水稳生产线两条,以石子、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稳定土。为彻底消除污染,海兴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中凯水稳站和骅捷水稳站予以取缔,6月20日下午将两家企业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彻底丧失生产能力,6月21日下午将两家企业物料也清理完毕,整改完成。
编号X130000201806180027,群众反映沧州市开发区沧州市中艺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生产废水不经处理直排周边环境;公司常以停产方式逃避检查。接到交办单后,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分管环保副主任贾惠利、环保分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环保分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并邀请环保领域专家对其生产工艺及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全方位排查,聘请环境检测第三方机构对相关工序水质进行取样检测。经核查,举 问题部分属实。沧州市中艺玻璃工艺品有限公司在电炉、模具降温工序所产生的冷却水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 告,数值低于排放标准,根据检测 告和专家意见允许其综合利用,对厂区进行洒水抑尘和冲洗厕所;清洗工序所产生的废水按环评要求应循环使用,经查有外排现象,经环境检测第三方机构针对上述工序水质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及p H等废水排放指标均在标准范围内,鉴于以上问题未对周边环境及地下水造成影响,开发区环保分局根据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的环保理念已责令该企业立行立改,清洗废水必须循环使用,禁止外排。
编号X130000201806180028,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兴济镇南堤村村北老书记化工厂、村南高宝忠化工厂、村东高相歉厂、村西周如新厂,生产废水直排地下,污染地下饮用水,此件为带“*”的重点案件。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县长李军强、常务副县长李继昶带领沧县环保分局及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该举 属实。沧县兴济镇南堤村的四家化工厂,产品均为氯化亚铜,生产工艺同为:线路板厂含铜废液(蚀刻液)加盐酸置换后,用酒精清洗获得产品。废水在酒精清洗半成品工艺环节产生。沧县兴济镇南堤村村北老书记化工厂为该村老书记高宝忠与周如新于1996年合建,2000年停产并拆除设备。村南高宝忠化工厂名称为沧县津沧化工厂,2006年建厂,2012年停产,2013年设备全部拆除。村东高相歉厂2005年建厂,2008年停产,2009年主要生产设备拆除。村西周如新厂名称为沧县新兴助剂厂,2000年建厂,2008年停产并拆除设备。2018年6月16日现场检查时,村北老书记化工厂已改为住宅兼养羊,村南高宝忠化工厂原生产厂房已全部拆除,现为高吉贤机加工厂。村东高相歉厂主要生产设备及厂房已拆除。村西周如新沧县新兴助剂厂,现利用原部分厂房建成养牛场。以上四家企业均不具备生产能力。经调查,以上企业当年生产时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外排,检查时未发现废水直排地下痕迹。现该村饮用水为7公里外兴济镇东水厂供水。2018年6月17日,沧县环保分局现场对村北高宝忠与周如新合建化工厂西侧20米处浅层地下水、村民饮用水采集了水样,由于沧县环保分局监测站不具备此类水质的检测能力,已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沧县将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方案解决问题。
编号X130000201806180033,群众反映沧州市泊头市溍庄新村东南角有家铸造厂,异味、噪声扰民。接到交办单后,泊头市高度重视,由于泊头市无该举 地点“溍庄新村”,将该问题交办给泊镇政府,对与“溍庄新村”字面相近的潘庄新村进行全面调查,副市长王雷带领泊头市环保反局、工信局、所属乡镇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对该举 问题进行现场核溍。经核查,该举 问题部分属实。泊头市泊镇潘庄新村东南有1家铸造厂,即泊头市鼎好恒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该企业环评、排污证等手续齐全,各生产工序配有除尘设施。根据泊头市铸造企业整改提升实施方案规定,该企业在停产整改范围内。2018年6月18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为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泊镇政府对该企业采取断电、拆炉措施。截至目前,泊头市鼎好恒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断电、拆除电炉工作已完成。
编号X130000201806180040,群众反映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第一中学北墙后边,堆积大量生活垃圾,恶臭扰民。接到交办单后,沧县高度重视,汪家铺乡工作人员连夜对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调查,该举 属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实为汪家铺乡中学北墙后堆积的垃圾,体积约5立方米,工作人员连夜对该处垃圾进行了清理,所有垃圾已于6月19日上午清理完毕,并在周围放置垃圾收集箱,统一收集生活垃圾,避免此问题反弹。调查情况已在沧县政府 站、电视台和现场进行了公示。
沧州市信访举 问题查处整改专班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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