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江苏响水“3·21”爆炸事故再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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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简介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事故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 “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

起火原因: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逐一排除了其他起火原 因,认定为硝化废料分解自燃起火。

天嘉宜主要问题

1.刻意瞒 硝化废料。硝化废料始终未向环保(生态环境)部门申 登记,并刻意隐瞒欺骗。

2.长期违法贮存硝化废料。大量的硝化废 料长期存放于不具备贮存条件的煤棚、固废仓库等场所,超 时贮存问题严重,最长贮存时间甚至超过7年。

3.违法处置固体废物。多次违法掩埋、转移固体废物, 偷排含硝化废料的废水。曾因非法偷运、偷埋危险废物 124.18 吨, 被追究刑事责任。

4.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长期违法运行。至事故发生时固废和废液焚烧项目 仍未通过响水县环保局验收。

5.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在实际控制人犯罪判刑不具 备担任主要负责人法定资质的情况下,让硝化车间主任挂名 法定代表人,严重不诚信。

6.违法未批先建问题突出。2010 年至 2017 年,在未取得规划 许可、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厂区内开工建设包括固废 仓库在内的 6 批工程。

环评机构主要问题

  •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为天嘉宜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 变动环境影响分析 告》,与天嘉宜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符, 告内容严重失实。
  • 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将天嘉宜公司《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 告》编制工作转包给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但仍以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名义出具论证 告。
  • 盐城市海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固体废物污 染防治专项论证 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 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环保设施效能评估及复产整治 告》与事实严重不符,导致天嘉宜公司在没有满足环保条件的情况下复产。
  •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未对天嘉宜现场固废仓库的危险废物进行查验,未对硝化工段的工艺进行全流程核查,没有发现硝化工段废水 处理工艺流程的重大变更。
  • 安评机构主要问题

    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为天嘉宜 公司进行复产综合性安全评价时,安全条件检查不全面、不 深入,评价 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事故隐患整改确认表 未签字确认。

    其他机构主要问题

  • 江苏弘盛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筑设计研 究院无设计资质,却以其名义出具固废仓库设计图纸。
  • 江苏中建建设研究院绘制的天嘉宜公司固废和焚 烧技改项目施工图总体布置图与实际不符。
  • 盐城正鼎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在新固废库 D-H 轴梁、柱等结构布置与设计图纸不符的情况下,出具了合格的鉴定 告。
  • 江苏巨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从业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 未按规定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
  • 盐城大丰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出具的固废 和废液焚烧项目施工图总图总平面布置图与现场不符,出图手续不齐。
  • 事故主要教训 :

    1、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

    2、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深入不具体,抓落实有很大差距。

    4、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造成监管脱节。

    5、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诚信缺失和违法违规问题突出。

    6、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监管执法宽松软。

    7、化工园区发展无序,安全管理问题突出。

    8、安全监管水平不适应化工行业快速发展需要。


    近期相似事故

    2020年3月16日10时30分左右,位于河南开封市精细化工园区的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东南角的一处废料堆积棚(主要物料为氯代苯酚中间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火势于11时35分得到控制,起火原因正在调查。

    是不是危废分类及存放引发的事故还得等下一步官方通知

    危险废物因具有不稳定、易燃易爆、腐蚀等危害特性,其在接收、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会面临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和挑战!尤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必须储存在专用储存仓库,不得随意堆放!

    为大家分享一些危险废物检查内容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

    检查内容:

    1.仓库“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腐”等措施是否完善;是否建设防泄漏收集装置。

    2.危险废物仓库是否设置围堰,防止仓库内的液体流到仓库外,同时防止雨水倒灌进仓库。

    3.仓库内是否设置了气体导出口、气体净化装置、安全照明设施、观察窗口等。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2.贮存场所地面须硬化处理,并涂至少2mm密度高的环氧树脂,以防止渗漏和腐蚀。

    3.必须有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收集沟及收集井,以收集渗滤液,防止外溢流失现象)、气体导出口及气体净化装置。设施内要有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

    4.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

    5.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

    6.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危险废物贮存容器

    检查内容:

    1.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是否完好无损。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是否全部粘贴了危险废物标签。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2.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应)。

    3.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100mm以上的空间。

    4.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附录A所示的标签。

    危险废物堆放

    检查内容:

    1.是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贮存。

    2.堆放高度、墙距等是否符合规范。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米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厘米/秒),或2毫米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毫米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

    2.企业必须按照危废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

    3.衬里放在一个基础或底座上;衬里要能够覆盖危险废物或其溶出物可能涉及到的范围;衬里材料与堆放危险废物相容;在衬里上设计、建造浸出液收集清除系统。

    4.危险废物堆要防风、防雨、防晒。

    5.盛装在容器内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间应留有搬运通道。

    贮存管理

    检查内容:

    1.是否有危险废物台账,并结合危险废物台账查看企业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处置方式是否与环评一致。

    2.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是否经审批、企业是否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3.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制度,是否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责人是否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规、制度、标准、规范。

    4.危险废物是否及时转运。

    5.危险废物仓库上锁情况。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2.危险废物贮存间需按照“双人双锁”制度管理。(两把钥匙分别由两个危险废物负责人管理,不得一人管理)

    3.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 环保部门审批。

    贮存设施安全防护

    检查内容:

    1.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设置了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标志是否正确、清晰、完好。

    2.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是否配备了应急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等。

    图片示例:

    规范要点:

    1.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须同时设置危险废物警告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并张贴在危险废物仓库门上或门两侧。

    2.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

    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处置流程体系

    实验室常见废液处理方法

    1. 含6价铬的废液利用6价铬的氧化性采用铁氧吸附法,在废液中加入硫酸亚铁将6价铬还原为3价铬,再向此溶液中加入氢氧化钙,调节pH为8~9,放置12h,溶液由黄色变为无色。
    2. 含砷的废液利用氢氧化物的沉淀吸附作用,采用镁盐脱砷法,在含砷废液中加入镁盐,调节pH为9.5~10.5,生成氢氧化镁沉淀,利用新生的氢氧化镁吸附砷的化合物,搅拌,放置12 h,分离沉淀。
    3. 含铅的废液用氢氧化钙把2价铅转为难溶的氢氧化铅,然后采用铝盐脱铅法处理,即在废液中加入氢氧化钙,调节pH至11,使废液中的铅生成氢氧化铅沉淀,然后加入硫酸铝,调节pH为7~8,生成氢氧化铝和氢氧化铅共沉淀,放置,使其充分澄清后,检测滤液铅含量,分离沉淀。
    4. 含汞的废液用硫化钠将汞转变为难溶于水的硫化汞,然后使其与硫化亚铁共沉淀而分离除去,即在含汞废液中加入硫化钠,充分反应,再加人硫酸亚铁,使其生成硫化亚铁,将硫化亚铁与硫化汞共沉淀,分离沉淀。
    5. 含镉的废液用氢氧化钙将镉离子转化成难溶于水的氢氧化镉沉淀,即在镉废液中加入氢氧化钙,调节pH为10.6~11.2,充分搅拌后放置,分离沉淀。
    6. 含氰化物的废液利用次氯酸钠或漂白粉的氧化性将氰根离子转化为无害的气体,即先用碱溶液将溶液pH调至大于11后,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充分搅拌,氰化物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氮气,放置后检测废液中氰根离子。对于难分解的氰化物(如:锌、铜、铁、镉、钴等的络合物)以及有机氰化物的废液,必须另行收集处理;对其含有重金属的废液,在分解氰基之后,必须进行相应的重金属的处理。氰化物及其衍生物处理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7. 含氟的废液在含氟的废液中加入氢氧化钙至废液呈碱性为止,充分搅拌后,放置24 h后进行过滤,滤液作为碱性废液进行处理。当此法不能将含氟量降低至8mg/L以下时,要进一步降低含氟量,可用阴离子交换树脂进一步处理。
    8. 含酸、碱、盐类物质的废液原则上应将酸、碱、盐类废液分别进行收集和预处理。对一般的稀溶液,可用大量水将它们稀释到1%以下后排入实验室下水道(非市政排水系统),如果废液相容,可将它们互相中和,或用于处理其他废液(例如,将废酸集中回收,或用来处理废碱,或将废酸先用耐酸玻璃纤维过滤,滤液加碱中和,调节pH至7),对含重金属及氟的废液,应另行收集处理;对黄磷、磷化氢、卤氧化磷、卤化磷、硫化磷等的废液,在碱性条件下,应用双氧水将其氧化后作为磷酸盐废液,再进行处理;对缩聚磷酸盐的废液,应用硫酸将其酸化,然后将其煮沸进行水解处理
    9. 含无机卤化物的废液将含AIBrs,AICls、SnCl,TiCl,等无机类卤化物的废液,放入蒸发容器中,撒上高岭士碳酸钠(1:1)的干燥混合物,充分混合后,喷洒氨水溶液(1+1),至没有氯化铵(NH,CI)白烟放出为止。中和后,静置过夜,过滤沉淀物,检验滤液中重金属离子。
    10. 含一般有机溶剂的废液这类废液一般包括醇类物质、酯类物质、有机酸、酮和醚类物质等,对于可燃的,一般采用焚烧法进行处理;对于难燃的且低浓度的废液,可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等进行处理(例如,烃类及其含氧衍生物可用活性炭吸附);对于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甲醇、乙醇、醋酸类),可用水稀释后排入实验室下水道(非市政排水系统)
    11. 含石油、动植物性油脂的废液这类废液一般包括己烷、苯、甲苯、二甲苯、煤油、轻油、重油、润滑油、机械油、动植物油脂及固态和液态脂肪酸等物质,对于可燃的,一般采用焚烧法进行处理,对含机油及重金属的废液,要保管好焚烧残渣,另行处理;对于难燃的且低浓度的废液,可用萃取法或吸附法进行处理
    12. 含氮、硫及卤素类的有机度液这类废液一般包括吡啶、氨基酸、酰胺、二甲基甲酰胺、二硫化碳、硫酸、硫豚、氯仿、四氯化碳等。对其可燃性废液,不宜采用焚烧法处理,如采用焚烧处理须采取措施,防止燃烧时产生的有害气体(如二氧化硫、氯化氢、二氧化氮等)对大气造成污染;对氯仿和四氧化碳废液,可采用水浴蒸馏,收集馏出液,密闭保存,回收;对于难燃的且低浓度的废液,可用萃取法和吸附法进行处理;对氨基酸等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质废液,可用水稀释后排入实验室下水道(非市政排水系统)
    13. 含酚类物质的废液这类废液一般包括苯酚、甲酚、萘酚等,通常具有可燃性。对其浓度较高的废液,可采用焚烧法处理;对其浓度较低的废液,可采用氧化法、吸附法或萃取法进行处理
    14. 含有天然及合成高分子化合物的废液这类废液一般包括聚乙烯、聚乙烯醇、聚苯乙烯、聚氯乙烯等合成高分子化合物,以及木质素、蛋白质、纤维素、淀粉、橡胶等天然高分子化合物,对于可燃的且高浓度的废液,可进行焚烧处理,其中合成橡胶、聚氯乙烯、蛋白质燃烧后产生有害气体,应采取相应措施;对于难燃的且低浓度的废液,可用浓缩法,将其燃烧;对于淀粉、蛋白质等易被生物分解的废液,可用水稀释后排入实验室下水道(非市政排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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