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储备林项目运作模式与操作要点——投资收益与管理


一、落实项目贷款必要条件五要素(核心)

①投融资主体:

融资平台

②建设内容:

储备林、苗木、经济林、森林旅游

项目收益8%、政府购买、财政补贴

④信用结构:

抵押、质押、保证、保险

⑤资本金:

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二、国家储备林项目收益机制

01

材林间伐和经济林产品销售(河南杜仲)

可以加入不超过15%的经济林,通过对经济作物的产品开发获得收益。

? 杜仲“全身是宝”,既是我国重要国家战略贵源,又是我国特有的名贵药材和木本油科树种,更是世界上极具发展潜力、解决我国橡胶资源匮乏、降低橡胶对外依存度的优质天然橡胶资源,也是维护生态安全、增加碳汇、木材储备、实现绿色养殖的重要树种。

? 杜仲的应用已经从单一的药用用途迅速扩展到国民经济发展,如杜仲橡胶等多个重要领域,已经上升到作为复合型、能源型和生态型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储备资源的高度,在生态保护、交通通讯、医疗保健、油料食品、绿色养殖等行业具有重要意义。

02

林下经济

林下经济具体可以分为林粮、林菌、林药、林花、林畜等多种模式,由项目公司选择适合当地水土和气候的模式进行深入经营。

03

林业旅游

林业旅游方面,可以在林果采摘、特色种养、林下露营、森林康养等领域积极开发特色产品,打造出新的收入增长点。

04

碳汇交易

此外,项目进入运营期后将根据树种、环境和生长阶段等因素,产出相当数量的碳汇指标,项目公司将通过碳汇交易所出售碳汇指标获取收入。

三、国家储备林贷款项目组织与管理环节

组织管理

1.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2.项目运作模式(PPP)

3.融资平台:借款主体

4.实施主体:用款主体

项目管理

1.计划实施 2.工程管理 3.物资管理

4.信息管理 5.合同管理 6.采伐管理

7.监督检查

资金管理

1.管理职责划分 2.贷款使用原则

3.项目贷款内容 4.贷款偿还方式

5.补贴资金使用 6.资金监督管理

风险管理

1.风险准备金机制 2.抵押物评估担保

3.森林保险 4.造林检查验收

5.贷款利率风险 6.资产系统监测

01

组织管理

1、融资平台的主要职责

①负责对贷款进行统贷统还,收取一定管理费用于项目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

③汇总并编 年度建设项目贷款资金支出预算,月度和年度项目资金财务 表。

④根据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向林业主管部门 送还本付息资金计划,确保按期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⑤负责对还款风险补偿金及融资管理费的计提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⑥负责组织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对用款人已实施项目进行检查验收。

⑦负责项目建设日常管理、数据统计、 表编制及储备林基地的长期日常管理和动态监测。

2、实施主体的主要职责

实施主体包括国有林场、集体林场、造林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可利用现有扶贫政策,吸纳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并采取承包经营、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

(1)根据项目年度造林、抚育建设投资计划或林场(企业)年度项目造林及投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造林抚育活动,根据资金需求及时上 资金使用计划。

(2)编制项目年度预算及建设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控制费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

(3)及时编制季度财务 表, 告项目建设进度,按季度完成检查验收等工作。

(4)及时上 还本付息计划并按期还本付息,确保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02

项目管理

计划实施

(1)实行项目申 制度,用款人于每年逐级向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上 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2)融资平台根据各地上 计划对申请贷款人材料和抵押资产进行审查、评估。

(3)项目管理机构根据融资平台审查、评估结果下达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4)基地建设实行先设计后施工。建设主体应按批准的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组织编制年度作业设计,由项目管理机构或授权单位组织审批。年度作业设计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由实施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补充变更内容, 原批准部门审批。

(5)加强项目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包括种苗基地、经营道路、防火设施设备、有害生物防治设施设备、灌溉设施设备、科技推广等。

(6)检查验收实行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由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部门承担核查工作,核查结果作为资金拨付依据。

(7)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实施、经营、资源管理、贷还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经营、技术、管理、资源动态变化、贷还款情况等内容。

工程管理

(1)实行自营工程和招投标制。针对项目建设地点分布广、实施主体多且经营管理体制不一致等特点,项目营造林工程一般不采取统一招投标方式,可由项目实施主体自行组织施工;对有条件实施主体建议对主要单项工程通过招投标的形式来确定施工单位和选择施工队伍。对批量大的、主要的设备购置均要求实行统一招标采购。

(2)实行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和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每年由项目管理机构委托单位和借款人联合对当年实施的项目建设进行年度检查验收,在项目按批准的设计建成后,实施单位按 《林业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细则》要求组织竣工验收,林业管理部门根据项目实施年 ,在实施单位自检基础上进行检查验收,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物资管理

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和要求,制订做好项目物资配置和采购供应计划,及时进行组织和采购,实行项目物资专人管理、统一采购和供应调配,确保工程建设物资的供应。做好物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并定期对项目建设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信息管理

以项目实施林场、企业现有信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存管理为基础,完善信息管理、服务 络,做好项目资料分类保存、信息处理、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所有来往文件、项目管理、技术经济、试验测定、研究动态、科研成果推广应用、质量效益评价及种苗生产销售档案等

合同管理

? 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借款合同、林地租赁合同、种苗、肥料、物资、设备采购合同,以及建设与施工、监理单位、承包人签订营造林承包合同等进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免责条款以及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 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展需要,及时补充完善合同内容、条款,并依据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索赔或获取合理补偿,保证双方的利益,确保项目实施的质量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采伐管理

(1)树种主伐龄级根据用材林主伐年龄规定及项目设计确定。

(2)项目建设涉及林木采伐的根据林木采伐有关管理规定,林业主管部门应足额保证指标,及时发放采伐许可证。

(3)项目建设涉及珍稀树种采伐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项目建设过程中采伐收益归用款主体所有,并优先用于项目还贷。

监督检查

(1)项目管理机构加强融资平台的监管,对融资平台在贷款资格评估、资金使用等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

(2)各级林业部门和融资平台对建设主体抵押资产、项目实施情况不定期监督检查。用款人的抵押资产不能重复抵押。

(3)实行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检查验收方式,融资平台委托具有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部门承担项目核查工作;林业部门负责融资平台建设项目的核查。

(4)项目建设应实行全过程质量跟踪监测和成效监测,建立成效监测体系,对森林资源、造林实施、建设成效实施动态监测。

(5)重点检查以下情况:①弄虚作假骗取贷款的;②贷款预付资金到位无正当理由未开工或建设严重超工期的;③擅自挤占、截留、挪用贷款资金的;④建设质量不达标限期整改无效的;⑤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 送基地建设信息的。

03

资金管理

管理职责和原则

项目资金借款人负责资金管理,使用人负责资金具体使用,各级政府对资金进行监督管理。贷款要用于储备林建设,由使用人负责贷款偿还。认真执行资金管理核算制度和实行资金统一使用审计制度,保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挤占和截留,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1)统借统还原则。融资平台统一向银行申请贷款,并负责统一还款。

(2)专款专用原则。贷款资金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不得用于项目范围外的建设项目。

(3)按期偿还原则。项目用款人要认真履行还款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还本付息。如不能按时还款,由融资平台负责安排还款资金。

贷款内容

(1)确定借款主体。确定项目的融资平台,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贷款。

(2)确定贷款期限。中长期贷款期限不超过25年(宽限期不超过8年),具体以国家开发银行信贷政策为准。

(3)确定融资结构。融资结构包括:项目资本金(项目单位自筹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的20%,项目资本金含国家财政补贴)以及国家开发银行长期贷款。

(4)确定信用结构。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平台及项目用款人以其依法享有林地、林木等合法资产向国家开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

(5)确定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由地方各级财政、借款人、用款人共同设立。

贷款使用

(1)借款人、用款人申请提款时,项目资本金需按银行信贷政策及贷款合同相关要求及时到位。

贷款偿还

(2)项目用款人在还款到期日前仍未筹足还款资金,由融资平台安排还款资金。

财政补贴资金

(1)项目造林、抚育符合国家储备林造林技术及检查验收相关条件的,列入国家储备林建设范围,享受国家造林、抚育补贴,作为项目资本金的一部分,其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申请及管理按照省级财政、林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等执行。

(2)项目造林、抚育贷款符合《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贴息对象和范围,中央财政予以贷款贴息。贴息资金申请及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业贷款中 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09) 291号)执行

监督管理

(1)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和作业设计要求,加强造林检查验收工作,严格检查验收程序,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完善提款 账文件,严格贷款申请、审批程序,根据项目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时支付应支付的费用。

(2)银行、项目管理机构、融资平台应定期检查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如发现不按项目规定指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的行为,国家开发银行将提前回收贷款。

(3)财政补贴资金属于财政预算资金,资金预算、申请、下拨、使用和决算等管理执行现行有关制度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稽查等部门监督检查。

(4)贷款资金按照专项管理、分账核算的原则管理,依据规定项目和指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项目会计核算按照建设单位现行会计核算制度进行核算。

(5)项目管理机构和审计部门根据职责对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年度审计,发现截留、挪用和挤占项目资金,改变项目内容、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负责通知国开行停止发放贷款,并提前回收已发放贷款。同时,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04

风险管理

主要手段与方式

? 建立风险准备金机制。由地方财政资金、借款人、用款人共同设立。

? 抵押物资产评估及贷款担保。确保抵押物真实性和有效性,资产不足可通过担保方式。

? 实施林木资产保险。贷款抵押物—林木资产必须全部投保森林综合险。

? 造林检查验收制度。为确保项目造林成果达到预期目标,化解贷款风险,采取林场(企业)全查、省级抽查的检查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提供全部贷款资金。贷款银行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开展复查。各级项目实施单位依托省、市、县(区)级林业部门,根据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作业设计、检查验收、档案管理等办法开展技术服务和项目检查验收。

? 化解贷款利率风险。项目投资回收期长、效益低和风险高的特点,项目贷款列入现行政策给予贷款贴息外,可积极争取国家延长贴息年限,并争取省级财政给予配套贴息。

? 长期系统监测项目资产。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并按年度更新项目森林资源数据及其他资产情况,确保项目资产完整、安全,掌握项目还贷能力,直至项目全部还本付息。

四、主要问题与政策建议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林业发展与金融创新核心路径

1. 价值洼地

2. 产业高地

3. 金融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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