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深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深圳排污许可名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本次《深圳排污许可名录》是在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基础上进行制订的,充分结合深圳实际情况进行管理类别的划分。
深入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着重解决臭氧污染问题,狠抓挥发性有机物等前体物协同减排,对VOCs重点管控单位加严管理。本次《深圳排污许可名录》,收严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监管,对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10吨及以上的属于名录第108类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其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应申请取得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突出环境管理重点,科学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0日
深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进一步突出环境管理重点,科学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登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本名录依据国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结合深圳市产业特点制定。
第三条 本名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及其修改单划分行业类别。
第四条 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和排污登记管理。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较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都很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填 排污登记表,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第五条 同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及以上行业(含通用工序)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名录分别判定每个行业(含通用工序)的管理类别,按照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依据本名录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医药制造业2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36及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位于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内且委托园区集中处理水污染物的,可以按照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 属于本名录第108类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
(一)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量10吨及以上的;
(二)二氧化硫或者氮氧化物年排放量250吨及以上的;
(三)烟粉尘年排放量500吨及以上的;
(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30吨及以上的,或者总氮年排放量10吨及以上的,或者总磷年排放量0.5吨及以上的;
(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30吨及以上的;
(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3000及以上的。污染当量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计算。
第八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确需纳入排污许可、排污登记管理的,其管理类别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确定。
第九条 本名录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
第十条 本名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序号 |
行业类别 |
重点管理 |
简化管理 |
登记管理 |
一、畜牧业03 |
||||
1 |
牲畜饲养031,家禽饲养032 |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以上均不含以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单位进行经营的 |
/ |
以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单位进行经营的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无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
2 |
其他畜牧业039 |
/ |
/ |
设有污水排放口的养殖场、养殖小区 |
二、渔业04 |
||||
3 |
水产养殖041 |
/ |
持有养殖证且设有污水排放口的工业化海水养殖、高位池(提水)海水养殖 |
/ |
三、煤炭开采和洗选业06 |
||||
4 |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061,褐煤开采洗选062,其他煤炭洗选06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四、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7 |
||||
5 |
石油开采071,天然气开采072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五、黑色金属矿采选业08 |
||||
6 |
铁矿采选081,锰矿、铬矿采选082,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08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六、有色金属矿采选业09 |
||||
7 |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091,贵金属矿采选092,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093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七、非金属矿采选业10 |
||||
8 |
土砂石开采101,化学矿开采102,采盐103,石棉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10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八、其他采矿业12 |
||||
9 |
其他采矿业120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九、农副食品加工业13 |
||||
10 |
谷物磨制131 |
/ |
/ |
谷物磨制131﹡ |
11 |
饲料加工132 |
/ |
饲料加工132(有发酵工艺的)﹡ |
饲料加工132(无发酵工艺的)﹡ |
12 |
植物油加工133 |
/ |
除单纯混合或者分装以外的﹡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13 |
制糖业134 |
日加工糖料能力1000吨及以上的原糖、成品糖或者精制糖生产 |
其他﹡ |
/ |
14 |
屠宰及肉类加工135 |
年屠宰生猪10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肉牛1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肉羊15万头及以上的,年屠宰禽类1000万只及以上的 |
年屠宰生猪2万头及以上10万头以下的,年屠宰肉牛0.2万头及以上1万头以下的,年屠宰肉羊2.5万头及以上15万头以下的,年屠宰禽类100万只及以上1000万只以下的,年加工肉禽类2万吨及以上的 |
其他﹡ |
15 |
水产品加工136 |
/ |
年加工10万吨及以上的水产品冷冻加工1361、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2、鱼油提取及制品制造1363、其他水产品加工1369 |
其他﹡ |
16 |
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137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17 |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139 |
年加工能力15万吨玉米或者1.5万吨薯类及以上的淀粉生产或者年产1万吨及以上的淀粉制品生产,有发酵工艺的淀粉制品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加工能力1.5万吨及以上玉米、0.1万吨及以上薯类或豆类、4.5万吨及以上小麦的淀粉生产、年产0.1万吨及以上的淀粉制品生产(不含有发酵工艺的淀粉制品) |
其他﹡ |
十、食品制造业14 |
||||
18 |
方便食品制造143,其他食品制造149 |
/ |
米、面制品制造1431﹡,速冻食品制造1432﹡,方便面制造1433﹡,其他方便食品制造1439﹡,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1495﹡,以上均不含手工制作、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其他﹡ |
19 |
焙烤食品制造141,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142,罐头食品制造145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20 |
乳制品制造144 |
年加工20万吨及以上的(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年加工20万吨以下的(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21 |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 |
有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酵母制造,年产2万吨及以上且有发酵工艺的酱油、食醋制造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 |
十一、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15 |
||||
22 |
酒的制造151 |
酒精制造1511,有发酵工艺的年生产能力5000千升及以上的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其他酒制造 |
有发酵工艺的年生产能力5000千升以下的白酒、啤酒、黄酒、葡萄酒、其他酒制造﹡ |
其他﹡ |
23 |
饮料制造152 |
/ |
有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 |
其他﹡ |
24 |
精制茶加工153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十二、烟草制品业16 |
||||
25 |
烟叶复烤161,卷烟制造162,其他烟草制品制造169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十三、纺织业17 |
||||
26 |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1,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2,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173,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174,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175 |
有前处理、染色、湿法印花、洗毛、麻脱胶、缫丝或者喷水织造工序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有印花、整理工序的 |
其他﹡ |
27 |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176,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7,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178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十四、纺织服装、服饰业18 |
||||
28 |
机织服装制造181,服饰制造183 |
有水洗工序、湿法印花、染色工艺的,以上均不含仅进行污物清洗的 |
仅进行污物清洗的 |
其他(不含仅裁剪、缝制、熨烫的)﹡ |
29 |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182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不含仅裁剪、缝制、熨烫的)﹡ |
十五、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9 |
||||
30 |
皮革鞣制加工191,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193 |
有鞣制工序的 |
皮革鞣制加工191(无鞣制工序的) |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193(无鞣制工序的) |
31 |
皮革制品制造192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32 |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194 |
羽毛(绒)加工1941(有水洗工序的) |
/ |
羽毛(绒)加工1941无水洗工序的﹡,羽毛(绒)制品制造1942﹡ |
33 |
制鞋业195 |
年使用80吨及以上溶剂型胶粘剂或者处理剂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胶粘剂或者3吨及以上溶剂型处理剂的 |
其他﹡ |
十六、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 |
||||
34 |
人造板制造202 |
年产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胶合板制造2021(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纤维板制造2022、刨花板制造2023、其他人造板制造2029(年产1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 |
其他﹡ |
35 |
木材加工201,木质制品制造203,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204 |
涉及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的 |
涉及通用工序简化管理的 |
其他﹡ |
十七、家具制造业21 |
||||
36 |
木质家具制造211,竹、藤家具制造212,金属家具制造213,塑料家具制造214,其他家具制造219 |
年使用80吨及以上的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的、年使用20吨及以上水性涂料或者胶粘剂的、有磷化表面处理工艺的 |
其他﹡ |
十八、造纸和纸制品业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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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纸浆制造221 |
全部 |
/ |
/ |
38 |
造纸222 |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2221,手工纸制造2222,年使用80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加工纸制造2223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加工纸制造2223 |
其他﹡ |
39 |
纸制品制造223 |
年使用80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 |
其他﹡ |
十九、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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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印刷231 |
年使用80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 |
除重点管理以外的年使用10吨及以上有机溶剂的 |
其他﹡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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