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7日至12月19日,省委巡视三组对三明学院党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21年1月2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政治自觉推进巡视整改
三明学院党委准确把握政治巡视的基本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思想,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职能责任紧密结合起来,与谋划推动学院“十四五”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措施、最有力的行动,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接受巡视期间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巡视结束后不等待不观望,及时研究推进巡视整改和查信办案。巡视意见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学习领会精神,专题研究整改工作,立即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着手组织制定整改方案。1月26日,院党委兰明尚书记亲自到省纪委三室、省委巡视办汇 征求整改方案(初稿)意见;2月4日, 送整改方案(送审稿),部署集中整改任务;春节后经过多次对接汇 、修改完善,3月10日正式行文向省纪委监委和省委巡视办 告《整改方案》。巡视整改工作不受放寒假、疫情防控、方案修订等因素影响,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二是全面严格分解整改责任清单。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全面认领、照单全收。通过逐一对照、逐项研究,把巡视组反馈的40个问题细化成58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出169条整改措施,明确每一项整改任务的目标要求、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形成详细的《整改问题责任清单分解表》,确保不打折扣、一个不落。3月5日,院党委召开全院巡视整改动员推进会,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要求院内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逐条逐项研究细化,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实行销号管理。三是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周检查指导整改进展情况,院党委每两周研究一次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共计12场次,及时进行分析点评、“会诊开方”,解决“疑难杂症”,并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集成整改,切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真正把巡视成效体现到“创应用强校、育致用大才”的办学实践中,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院党委结合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够紧密
(1)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求不到位
关于思政教师数与在校学生数比例尚未达标问题,一是3月22日启动第二轮思政教师院内选聘工作,已遴选转岗5名专职教师。二是4月8日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引进1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博士,另有3名博士正在接洽中。4月底前还将完成2名硕士岗专职思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使思政教师师生比达到1:400。三是计划2022年再招聘3-5名专任教师,确保2022年底思政教师师生比达到1:350。
关于个别思政教师、辅导员为非中共党员问题,一是已将1名符合条件的思政教师吸纳为培养考察对象,其余6名思政教师均递交入党申请书。二是持续做好思想工作,今年底前,将不符合入党条件和到龄退休的思政教师调整岗位或有序退出。三是由校党委组织部门持续跟踪落实,及时指导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由人事处负责落实岗位调整或退休手续。四是1名专任辅导员已于3月25日按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
关于思政课程创新不足,授课效果不佳问题,一是新学期开学后持续加强思政课程教学质量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强化教学过程的督导、反馈及改进,形成教学质量持续改进闭环。二是于3月31日至4月28日举办思政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班,对28名思政教师进行专项培训,并开展常态化多元集体备课活动,提升思政教师教学能力。三是持续推进思政课程教学改革,邀请党政机关领导专家、先进模范人物、优秀校友走进思政课堂工作,创新教学组织和方法,讲活思政课,不断提高课程吸引力和学生参与度。
(2)执行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不认真
关于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成效不显著问题,一是后勤管理处两次组织校内餐饮经营场所业主召开食堂厉行节约、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印发执行《三明学院食堂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管理办法(暂行)》,持续督促餐饮经营场所加强运行管理,全面推行“一料多菜、一菜多味”“选餐制”“半份饭菜”等供餐方式,提升供餐质量,减少损失和浪费。二是学工部3月份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组织全院召开主题(团)班会200余场;引导第七届“超级易班级”月份建设班级开展一次专题活动;在2021年“三明三康” 络文化立项中设立“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专题,组织各学院策划并完成一个专题项目;组织易班优课课群开展“学习健康饮食知识,倡导厉行节约新风尚”主题 络知识竞赛,吸引近5000人次参与;开展3期光盘打卡积分赛;组织学生团队创作长条漫画《过节的时候,你厉行节约了吗?》,易班 编发相关推文2期;评选表彰学年度节约宿舍110间、节约班级10个、节约标兵10人,持续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培养良好生活习惯。三是院团委鼓励学生寒假期间开展生态道德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志愿服务活动,开学后坚持每周开展“光盘行动”文明志愿服务专项行动,累计派出1160人次志愿者,服务时长达2300小时。四是院纪委于2020年12月发布《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紧盯“四风”工作的通知》及短信提醒,紧盯餐饮浪费问题,并将做好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再监督工作纳入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4月上旬组织开展了贯彻落实“制止舌尖上的浪费现象”微调查,对相关单位落实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情况进行了集中监督检查,并提出了整改建议。五是已由院纪委牵头制定《关于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院办发〔2021〕14号),对执行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不认真,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追责问责。该问题转入长期整改。
(3)教育改革工作推进缓慢
关于《三明学院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起草后长时间未正式印发实施问题,院党委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决定结合实际有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一是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于3月31日印发实施《三明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修订)》(明院发〔2021〕10号),二是改革二级单位考核评价方式,结合“工作高质量、岗位创一流”创建活动,修订新的考核评价体系,本学期末实施。下一步,将逐步推进二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4)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目标完成不够有力
关于“十三五”规划少部分指标未完成问题,一是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对“十三五”规划部分发展指标未完成的原因进行讨论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二是科学论证制定“十四五”规划,将“十三五”规划未完成的指标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调整,纳入“十四五”规划,合理设定“十四五”指标数据值。“十四五”规划于1月16日经三届五次“双代会”审议通过,并按照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行修订完善,拟近期发布。三是强化跟踪落实,加强规划执行和结果评估。将按年度分解目标任务,开展年度和中期评估,严格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把规划落实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关于部分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经费使用率未达到50%问题,一是督促指导各平台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加快设备采购论证申购进度,及时召开技术委员会会议,举办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平台经费使用率规范有序增长。截至目前,12个平台经费使用率均已超过50%。二是由科技处(社科处)对全校省级平台进行全面检查,同步推进,目前所有省级平台经费使用率均达到50%。三是已修订发布《三明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明院办发〔2021〕20号),将平台经费使用率和经费使用绩效情况纳入年度科研考核,建立常态化考评机制,提高科研平台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
2.学院党委发挥统揽全局的领导作用不够充分
(5)执行重大事项请示 告制度不严格。
关于学生意外事件未按规定向上级部门 告或未在规定时限内上 问题,一是3月9日召开院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全体院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 告条例》和《三明学院贯彻落实实施细则》,重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原则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强调对突发事件及应对处置情况,必须按程序第一时间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告。二是由院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专门提醒谈话,要求认真剖析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思想根源,严格落实制度要求。三是将在每学期末对请示 告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条例》《细则》真正落到实处。
(6)破解办学经费紧张的办法不多
(7)博士引进存在盲目性
(8)“放管服”改革存在薄弱环节
关于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长时间未见成效问题,已组织人员对院系两级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回顾梳理,修改完善实施办法,并在院内广泛征求意见,将于近期进行专题研究,并启动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引导相关二级学院先行先试。
关于 上办事大厅未建成问题,一是 上办事大厅已于1月上线内测、调试,4月起面向全校试用,4月中旬正式上线。目前已上线项目合同约定流程总量的80%。二是已于2月底发布《 上办事大厅建设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1〕4号),进一步完善智慧校园运行机制。
关于个别内设机构设置不够合理问题,一是已将审计职能从资产管理处剥离,暂时挂靠党政办公室。二是已上 新的“三定”方案并经市委编办同意,并着手筹建审计机构,待省委编委会批复后,正式设立审计处。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效
(9)危化品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关于资源与化工“学院”有一批危化品未进行清理问题,一是已于2020年底排查核实该“学院”存有990.6312千克危险化学废弃物(含剧毒品15.9712千克),并进行第一次处置招标,流标后于2021年3月8日完成第二次招标工作,4月12日,中标单位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已完成该批危险化学废弃物转移清运。二是已于4月8日制定印发《三明学院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明院办发〔2021〕25号),并根据文件要求,于4月14日与资源与化工“学院”签订了《三明学院二级单位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责任书》。三是4月7日,资源与化工“学院”已对全体实验人员进行了危险废弃物管理处置工作的集中培训。
(10)师生安全教育存在薄弱环节
关于多起师生被电信诈骗案件问题,一是3月15日发文开展“三防”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3月24日举办宣传教育工作启动仪式,发放“防诈骗”宣传册550多份。二是由荆东派出所民警到各班级开班会,发放《三明学院防诈骗安全告知书》,要求每位学生签字承诺注意防范。各二级“学院”开展安全教育讲座7场、班会234场、粘贴宣传条幅24条、宣传广告77条、黑板 17个、其他形式的宣传教育73次。三是保卫处组织15个检查组,出动150多人参加检查,截止3月份,未发生一起诈骗案件。四是建立由保卫处牵头,与地方政法、公安、社区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每学期至少会商一次校园安全工作。五是改进考核评价机制,自今年起,将单位师生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案率纳入绩效考核,将学生出现 络电信诈骗案件、非法校园贷及“两卡”违法犯罪等有关案件与专职辅导员专项工作补贴挂钩。
(11)意识形态工作存在不足
关于宗教渗透风险问题,一是由3位信教教师所在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做好信教教师的教育引导工作,于开学初再次向他们强调课堂纪律,不得再校内传播、宣传宗教,不得向学生宣传、灌输宗教思想,要求二级“学院”承担相应监督管理责任。二是对83名学生宗教信仰名单进行核查,其中教育与音乐学院2017级少数民族预科班的马某某(学号20171200120)和文化传播学院的2018级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马某某(学号20180161106)为同一人。三是3月19日下午召开辅导员专题工作会议,对做好宗教信仰学生工作做了具体部署。经统计,至3月24日,有64名同学作出了放弃宗教信仰或是无宗教信仰的声明,有18名同学坚持自己的信仰,但承诺在校期间不传播宗教教义。至4月16日,又有6名同学表示放弃现有宗教信仰,其余12名同学近期无参加宗教活动,也没有在校传播宗教教义。这12名同学分布情况为艺设学院4人,信息工程“学院”4人,资化“学院”1人,教育与音乐“学院”1人,文传“学院”1人,海外“学院”1人。四是3月17日,党委统战部、保卫处会同荆东派出所到被取缔的两个校外团契活动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异常。五是3月31日,全院各班级召开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主题班会。六是由保卫处牵头,统战部、学工处、人事处协同,建立健全防范宗教渗透风险的分析研判机制和日常监督与跟踪督查跟踪机制。
关于宣传阵地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与“三明学院贴吧”吧主取得联系,学院融媒体中心干部已成为小吧主,常态化参与贴吧管理。二是与市委 信办、省委 信办沟通联系,进一步强化 络舆情处置能力;依托专业舆情监测机构福建千亿公司,对以“三明学院”为昵称的个人账号重点关注,常态化监测应对有关三明学院的 络舆情。三是由宣传部负责,加强对校内宣传阵地的日常监督检查,每学期形成督查 告,形成督查反馈整改长效机制。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学院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12)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关于未定期听取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汇 ,未建立政治生态分析制度问题,一是3月17日召开党委会议听取研究了纪检监察室、宣传部、组织部关于2020年开展党内监督情况汇 。二是院纪委牵头撰写了《2020年政治生态分析 告》提交院党委。三是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定期分析制度,明确今后每年由院纪委提请院党委听取一次关于加强党内监督情况专题 告,定期分析研判政治生态。
(13)压力传导不到位
关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未带队对下一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问题,一是3月16日—3月28日,学院成立8个检查组,由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并带队赴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推动主体责任落深落细落实。二是将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内容纳入今年的领导班子教育培训计划,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和领导干部暑期研讨班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院党委每年开展一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二级党组织考评体系。
(14)对干部日常教育不严格
关于干部违法案件频发问题,一是3月16日院党委召开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会议,开展案后整改工作,4月上旬前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已开展针对6名违法干部的以案示警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二是3月24日由院纪委牵头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奋进十四五、清风伴我行”廉政文化教育活动,并召开廉政教育巡视整改推进会。三是4月8日发布《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关于工作过失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关于建立健全“1+X”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用制度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日常监督。四是规范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考核、述责述廉等制度,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五是制定《中共三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会议议事规则》《中共三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共三明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室务会议议事规则》规范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六是加大问责力度。目前,已对省委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处理。
2.学院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15)“三转”不到位
关于学院纪委仍参与机关效能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问题,一是2021年2月起院纪委不再牵头负责期末考风考纪督查工作。二是对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梳理,排查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领导小组等2个与纪委主责主业无关的领导小组,已对相关文件进行修订。
(16)日常监督不够到位
关于2017年以来学院修缮项目直接指定施工单位等问题较为突出,但学院纪委在日常监督中均未指出的问题,一是2021年1月开展“三重一大”专项督查,加强重点基建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学校重点建设项目廉洁有效运行。通过督查发现问题6个,提出整改意见4条并逐条督促落实。二是由院纪委书记约谈后勤管理处党政负责人,要求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责任,今后把修缮项目施工单位遴选改为由国资处牵头负责,并已督促后勤处制定《三明学院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三是将基建修缮等工作的日常监督工作纳入院纪委工作重点,完善“三重一大”必查必督项目,形成工作机制,并写进《202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常态化进行重点监督和跟踪督查。
(17)推动案后整改不到位
关于发生违纪案件发生后未按规定要求督促开展“一案一整改”的问题,一是院党委在2月4日召开的2020年度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2020年学院相关违纪案件开展对照检查,深入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二是3月16日召开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暨“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会议,全院副处以上干部接受警示教育。三是各二级党委结合6名违法干部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示警活动。四是通过开展“一周一案例”“一季一警示”“‘奋进十四五、清廉伴我行’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等形式,持续规范做好“一案一整改”,做好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工作,抓实案件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依然突出
(18)资金管理有漏洞
关于部分院系将爱心捐助款和学生保险返还款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巡视组进驻时,9个二级“学院”的爱心捐助款、5个二级“学院”的学生保险返还款已全部上交至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专户,合计34.58元。已对1名未按“未巡先改”要求及时上交相关款项的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对1名工作作风不实、落实不力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由纪检监察室、财务处再次进行全校摸排,未再发现此类问题。三是经4月9日院长办公会已审议通过,已发布《三明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1〕22号)。四是该问题反映我院财务部门和一些二级学院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预算外资金排查和监管不到位,4月28日,校党委对原计划财务处处长进行了批评教育。
(19)修缮项目直接指定施工单位
关于修缮项目直接指定施工单位问题,一是1月27日后勤处对65个修缮项目进行逐一梳理,并形成了关于修缮类项目指定施工单位情况说明材料,自查未发现违纪情况。二是在项目排查中,发现我院在修缮项目管理方面还存在对应急抢修项目界定不够明晰、修缮项目立项和施工管理内控机制不够健全等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加强修缮项目管理,在原有《三明学院基建(修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于4月9日单独印发印发实施《三明学院修缮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1〕27号),明确所有修缮项目施工单位由招投标单位负责确定,项目立项与施工管理剥离,按照交叉验收要求落实项目验收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由审计处牵头每年抽取20%的修缮项目进行专项督查,院纪委将加强对修缮项目的日常监督。
(20)应收款清理不及时
关于未及时清理超过6个月的应收款项的问题,一是对218笔共935.39万元应收账款进行梳理分类,具体分为:处级干部/一般人员公务借款、已开票未收款、设备采购款、预付工程款、学历进修培训借款、内部往来款、历史遗留款项等,根据不同类别不同账龄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清理。二是已组织催收借款工作小组,分类推进借款结算清收工作。至4月21日,已收回(核销)187笔788.97万元。具体为:①已收回(核销)所有处级干部公务借款18笔66.51万元;一般人员公务借款43笔51.13万元,余2笔50.1万元,限其在6月30日前结清;②已收回(核销)已开票未收款5笔8.07万元;③已收回(核销)政府 超设备采购借款、预付工程款33笔155.23万元;④已收回(核销)教师学历进修借款78笔263.03万元,余8笔20.32万元,限定借款人在12月31日前结清;⑤已收回内部往来款2笔203万元;⑥已整理出历史遗留的超期应收款29笔118.20万元,已收回8笔42.01万元,余21笔76.19万元。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近期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因应收款清理不及时、资金监管不到位问题,对时任计划财务处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已修改完善《三明学院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1〕23号),严格执行“旧账不还,新账不借”和“定期催 ,限期归还,逾期扣款”的相关规定,并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学历提升借款管理,今后对教职工学历提升一律不予以借款。
(21)违规 销在职学历学位学习费用
关于违规 销行政人员(含处级干部)在职学历学位学习费用问题,一是经与省委巡视办沟通,同意我院收回15名科级及以上行政人员在职学历学位学习费用,一般人员不予追究。二是已收回14人学费共计24.92万元,其中足额收回11人(含副处以上干部3人)232,276.00元。其他4人中有1人于2018年缴纳服务年限违约金后从我校离职,不再追究;另3人(副处级干部)已部分缴款1.7万元,并书面承诺从其工资、奖金中扣回剩余学费。三是根据新修订的《三明学院教师进修管理办法》,对行政教辅人员学历提升不予 销任何费用。
4.“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到位
(2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关于提出思路口号较多,但落实到位较少,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截止4月15日,组织部、学工部、科研处、教务处已完成了本部门牵头的五个主题月活动历年开展情况分析 告,落实整改措施15条。二是已将主题月活动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6月份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三是对2021年及今后相关活动,坚持目标导向与成果导向,将组织实施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纳入绩效考评。
关于教职工请假只能通过纸质审批问题, 络请假平台已接入智慧校园人事系统,线上请假系统已于4月1日正式启动。系统运行后接到的相关问题反映,都及时与工程师沟通解决。
(23)落实厉行节约不够严格
关于物资采购存在浪费现象的问题,一是对学院396台(套)超过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进行教学实验记录、使用情况、维修记录、档案管理记录督查,未再发现存在长期闲置资产;二是重点督查建工学院BIM5D教学软件使用情况,已明确该教学软件本学期应用于第七届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及大四毕业设计等。三是严格执行20万元以上设备采购由二级单位组织项目论证,100万元以上设备采购由审计与资产管理处组织项目论证相关制度,把好采购关。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4)学院党委会议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修订滞后
关于学院未按照上级要求于2019年底前完成两项议事规则的修订工作,直至本轮巡视进驻前一天才修订实施的问题,院党委加强对上级有关文件的学习领会,严格对标落实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着力提升内部治理能力,促进办学更加规范有序、科学高效。2020年11月18日—2021年4月15日,共新建教学科研等有关管理制度18项,修订制度7项,废止制度3项。
(25)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
关于自行设立的“书记办公会”酝酿动议干部时党委主要领导抢先表态发言的问题,一是立行立改,自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立即撤销“书记办公会”这一会议形式。二是4月1日召开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制度,进一步树牢规矩意识。三是严格执行院党委会议事规则,认真落实“逐个表决”“末位表态”等原则。
关于大额资产 废、房产出租未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的问题,一是对2017年以来资产 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巡视组指出的5批次涉及金额1426.71万元资产处置,其中3批设备 废均有经过二级单位申请、评估小组鉴定资产残值、各级领导审批;2批车辆拍卖由三明市车改办主持,手续完整。学院原定资产处置程序是以评估小组鉴定评估资产残值为依据考虑是否提交院长办公会或院党委会研究,由于以上5批次资产残值评估金额均小于1万元,按照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学院党委议事规则,未达到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要求。二是对房产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11批次涉及面积8014m2的房产出租系根据原定制度,由院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或院长办公会研究,未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三是已制定发布《三明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院办发〔2021〕24号),重新规范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流程,明确规定资产处置原值总额达50-100万元应上院长办公会研究;原值总额达100万元以上资产处置应上学院党委会研究。四是对房产出租问题,建立房屋租赁评估程序,委托第三方专业资产评估机构对房屋租金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出租底价的参考依据。学院进一步明确招投标领导小组职责,按照新修订的党委、行政会议议事规则要求执行相关手续,即房产年出租底价50万元以内,上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年出租底价50-100万元上院长办公会研究;年出租底价100万元以上上学院党委会研究。
关于学院党委会议多数班子成员对非分管的工作关心较少的问题,一是4月1日召开院党委中心组(扩大)理论学习,集中学习了《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再次强调了议事规则的主要内容和科学决策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落实制度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2月4日召开2020年度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紧密结合班子成员分管工作,深入地进行党性分析,深刻挖掘问题根源,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达到了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组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会议前置程序,坚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确保对重大问题科学决策。四是加强班子成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的学习教育,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方式,提高班子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一岗双责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五是根据省委编制机构对我院“三定”方案的批复及工作需要,及时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优化,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
(26)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关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认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些问题年年相似的问题,一是党委领导班子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以中央和省委民主生活会为标杆,做足学习、调研、谈心谈话等各方面准备。二是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把关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在2月4日召开的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在批评与互相批评中,真点问题、点真问题,切实彰显战斗性。三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精心准备、认真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
2.干部人事工作存在突出问题
(27)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
关于干部老化、在未来5年内有近半数的中层正职将达到退休年龄的问题,一是完成一批次13名年龄超过58岁的“双肩挑”干部退出领导岗位的工作安排,调整交流一批次14名干部,选拔一批次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处级领导岗位,正在对7名干部进行提任考察。二是修订并正式实施《三明学院处级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实施办法》,形成制度性安排,明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处级领导干部续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由于年龄原因不能任满一个任期或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不担任现职领导职务的,可回到教学科研岗位或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的特长、能力、身体情况等,安排适当工作。对任期结束后未达到退休年龄界限回到教学科研岗位的,给予一定的学术恢复期和必要的条件支持”。三是成立三明学院发展委员会,退出的正高职称“双肩挑”干部作为发展委员会委员,继续发挥政治、学术和育人等作用。四是开展调研,全面梳理全校干部队伍现状,制定《三明学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5)》,启动“789工程”,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科学合理干部梯队。
(28)执行干部选任制度不严格
关于存在临时动议干部的现象,一是4月1日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范性文件,对条例执行做到理解透彻。二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干部选任程序,制定了《三明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关于研究处级干部未按规定向上级组织部门 批问题,一是4月1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告办法(试行)》、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深入贯彻执行 的实施细则》,深入掌握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 告的事项。二是经与省委组织部沟通,2019年3月5日研究处级干部46人次无需补办 批手续。3月11日,院党委专程到省委组织部请示2021年4月集中调整和任用干部事宜,获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
(29)“三超两乱”问题依然存在
关于未经上级编制部门批准自行设立、调整内设机构并配备干部问题,一是2月8日我院再次行文提请市编委研究我院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问题。二是经院党委研究,我院于4月8日完成5名内设机构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岗位调整。三是本月市编委已将我院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请示 送省委编办,后续我院将严格按照省编委批复精神,合理设置内设机构、配备干部。
关于超职数配备正处级干部问题,已将原后勤管理处党支部书记、原保卫处党支部书记交流调整到其他岗位。
关于将学院院长、副院长改成“校长”“副校长”,将二级教学机构改为“学院”问题,一是立行立改,在规范性文件和正式场合,使用规范性称谓。二是今年2月,我院再次提请市编委研究我院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问题;4月,市编委已研究同意我院设置14个二级学院作为内设教学机构,并 请省委编办审批。
3.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有力
(30)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 告制度不严格
(31)社团兼职管理不认真
关于多名处级干部(含离退休)未经审批在社团兼职的问题,一是清查发现此问题后,院党委组织部立即通知相关人员退出,由于部分干部所兼职的社会团体未如期换届、人事变动等客观原因,造成部分人员未及时清理,目前20名处级干部兼职不规范问题已彻底清理。二是对全院教职工校外兼职情况进行再次排查,未发现处级干部社团兼职超届、超数量和未履行审批手续情况。三是向干部职工印发了兼职告知书,明确了干部兼职的政策要求,今后未经院党委研究批准的干部兼职行为,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四是鉴于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职工兼职管理存在不足,为举一反三,加强干部职工兼职管理,院党委书记对组织部长、人事处主持工作副处长进行谈话提醒,给予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兼职管理相关制度。
(32)因私出国(境)监管不规范
关于处级干部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未按规定缴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问题,一是对2020年10月退休并从组织部领回相关证件的1人,鉴于当时未及时向公安部门申请撤销备案登记而导致其巡视期间出现在我院备案人员中,未追究责任;对属证件遗失,且有去办理挂失手续的备案人员5人,未追究责任;对其他人员45人(含3名处级干部),予以批评教育。二是修订了《三明学院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将纳入学院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干部教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三是印制并向登记备案人员发放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书。四是院党委班子成员在2020年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因私出国(境)管理较为混乱问题”进行了严肃地批评与自我批评,干部工作分管领导、人事工作分管领导、外事工作分管领导作了相应检讨,表示要认真汲取教训,按照相应职能共同做好干部教师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院党委书记对组织部长、人事处主持工作副处长进行严肃地批评教育,并责令负责因私出国(境)管理的2名具体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深刻汲取教训,严格履职尽责。
关于个别同志的《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填 不规范,学院仍予以审批的问题,一是对陈某某等同志申请办理相关证件和审批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当时陈某某等6名老师的问题不属于需要 备的情形,系我院扩大登记备案人员范围造成的,陈某某等6名老师未违反有关规定,已形成文字说明材料。二是修订了《三明学院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将纳入学院因私出国(境)管理的干部教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4.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3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够到位
关于学院党委未按要求研究学生党建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的问题,一是2020年12月组织各二级党委(总支)开展党建工作自查,查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今年3月对二级党委(总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二是4月1日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制度。三是修订校内两级党委班子和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院党委每一研究一次学生党建和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4月22日院党委会议已专题研究学生党建和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培育工作问题。
(34)对发展教职工党员工作不够重视
关于2017-2020年学院发展党员数少于计划数问题,一是2021年1月对二级党委(总支)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进行摸底,根据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发展党员计划指标和摸底了解到的情况,3月制定并印发全校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将教师党员发展计划单列。二是2020年12月组织各二级党委(总支)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在自查的的基础上,院党委组织部对各二级党委(总支)发展党员相关档案进行抽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二级党委(总支)即时整改。三是将党的知识教育作为新教师入职培训的必修课,进行全覆盖、多渠道的宣传教育,引导青年教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进一步健全完善发展教职工党员工作的长效机制。
关于个别“学院”连续三年未发展教师党员的问题,一是教育与音乐“学院”1名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已于4月初完成发展对象培训班,并已通过基层党委预审,将于近期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文化传播“学院”1名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已进行发展对象公示,计划4月下旬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二是3月对各二级党委(总支)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跟进督促。三是梳理完善二级“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对长期未发展教工党员的党组织进行督促提醒,要求基层党委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形成发展教师党员工作的长效机制。
(35)部分党支部未按期换届
关于个别党支部期满未换届的问题,一是建筑工程“学院”3个教工党支部、机电工程“学院”2个教工党支部已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海峡理工“学院”1个教工党支部已于1月初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二是2020年12月,组织全校133名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通过问卷星开展线上知识测试,取得良好效果。三是1月初到期基层党组织开展排查并建立台账,3月下发到期换届基层党组织提醒通知,3月22日召开专职组织员会议布置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学院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
(36)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关于上轮省委巡视反馈后,学院党委未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本应由学院党委下发的巡视整改通知却由学院纪委下发的问题,一是1月22日,院党委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尹力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要求,强调要以对党负责、对师生负责、对事业负责的鲜明态度,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创建地方一流应用大学提供坚强保证。二是1月22日,院党委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兰明尚同志任组长,潘玉腾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班子其他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赖锦隆同志兼任主任,詹学齐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党建、选人用人、意识形态、财务、后勤、纪检监查7个工作小组,由分管院领导兼任组长,人员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组成。三是2021年1月26日,我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委巡办、省纪委三室汇 征求《整改方案》初稿意见,2月4日,以院党委的正式文件(明院委发〔2021〕2号)印发多次审议修订的《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和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有效压实整改责任,全力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37)整改不够彻底
关于上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个别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一是设置“海峡理工学院”和“国际学院”问题,2019年3月已将“国际学院”与“外国语学院”合并组建海外“学院”(外国语学院);因今年4月三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未通过我院设置“海峡理工学院”的提议,鉴于我院具有10余年闽台联合办学经验,4月15日,我院就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管理及“海峡理工学院”设置问题专程赶赴省委编办做进一步请示,争取支持。二是教职工限价商品房二期项目建设问题,目前5#楼、7#楼已封顶,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装饰,6#楼即将封顶,根据合同,项目建设将于年底前全部完成。三是“三明学院驾校”改制费用未缴清问题,经与当事人多次沟通,已再收回0.5万元,并承诺近期文明奖、综治奖发放时缴清尾款。四是院内南区二堂餐馆违章建筑问题,2019年6月20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诉讼调解工作,2019年8月2日学院已完成违建建筑的拆除工作。
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中个别事项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一是 上服务大厅建设问题,4月份已经正式上线使用。二是二期限价房建设及学生考研场所等民生工程问题,限价房项目将于年底前全部完成;经3月16日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将靖远楼二三层及理工(一)一层两间教室作为学生考研自习室,目前已完成修缮并投入使用;北区两幢教师公寓修缮改造项目已于2月底全部完成。三是升级校园监控设备问题,已纳入智慧校园建设项目,制定分步实施计划,校大门监控升级项目已进入招标程序。四是实验场所与设备不足问题,2020年工科实训楼、科技楼已投入使用,新增教学实训场所5万多平方米,实验场所不足问题已解决;2021年已安排预算资金1000万元用于采购实训设备。五是扁担溪上游长期排放污水问题,2月底由三元区政府建设的荆东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于已投入运行;学院配合实施的校内雨污分流改造施工已完成。六是学院周边片区开发利用问题,三明学院实验幼儿园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三明学院实验小学将于2021年秋季开学;学院西大门已完成主体施工,将于2021年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学院将继续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南部新城开发战略,支持校园周边片区开发利用。七是给予贫困县教师培训高位嫁接支持问题,3月19—24日主动到三明各县(市、区)联系教育培训工作,就金凤凰教育服务培训项目作出计划安排;先后3次与宁化县委党校、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对接,对办好各类教师培训班达成初步计划;三明市教育局已初定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业务素质提升培训、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中小学书法教师提升培训、督学培训、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培训、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人员培训、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培训等由我院承办;2021年春季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已于4月6日开班,93名学员参加培训;我院教师专业发展学校(基地校)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校建设继续得到加强,邀请基地校校(园)长和教师来校开讲座、讲授教学指导课,安排学生及受训学员前往基地校见习、实习和实训。八是加大引才、留才力度,大胆培养使用三明学院的毕业生问题,通过收集整理三明市各县市区2021年教师招考岗位信息,编发推文,向毕业生精准推送三明地区教师岗位信息;通过在易班微社区“致用·择业”专栏开展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编发专题推文3篇;通过易班优课开展《师范类毕业生在明任教相关扶持政策竞答》,宣传推广三明市师范类毕业生在明任教相关扶持政策资讯;通过走访三明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沙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梅列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三元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对接三明学院三明地区专场推介活动;走访三明中关村科技园,了解园区企业需求;联合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启动三明学院2021年三明地区企业专场推介活动——梅列区·三元区专场;计划围绕三明市四大主导产业及基础教育师资需求开始创新班14个,2021年先行开设中学语文、小学科学非师类专业教师教育人才培养项目驱动创新班。
(38)持续整改不够有力
关于学院公务接待费用自查中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3月31日前已经全部收回自查出的20笔接待费用23710元,并逐项检查,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
2.学院纪委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
(39)整改监督不深入
(40)线索处置方式不妥当
关于对省委巡视移交问题线索未进行深入核查,仅以函询方式采信了结的问题,一是已对上轮省委巡视移交关于王某某虚开发票套取经费等4个具体问题线索进行重新梳理,调取了4份谈话笔录、15份会议记录、29份财务凭证重新进行核查,没有证据表明其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二是已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全省教育系统2021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视频会、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等6场次,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已对本轮省委巡视移交院党委和院纪委的信访件建立台账,及时督促跟进,做到对账销号,3月25日、4月20日,专程到省纪委三室汇 巡视组移交院党委处置的信访件和移交院纪委的信访件进展情况进行汇 。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三组移交信访件及问题线索,三明学院纪委依规依纪牵头组织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1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11人、科级干部7人,一般人员2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0人,诫勉谈话2人,组织处理19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无。
(二)诫勉情况
因擅自改变出国(境)地点与时间,对马克思主义“学院”原党总支书记兼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院院长黄宝玖进行诫勉谈话。
因未落实学院开展的“未巡先改”的工作要求,商业保险返还经费由其个人管理,未按规定上交,对海峡理工“学院”原辅导员苏晨帆进行诫勉谈话。
(三)组织处理情况
提醒谈话5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批评教育14人,其中处级干部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2.关于教育改革工作推进缓慢问题,学院较早提出“创应用强校、育致用大才”办学愿景,第三次党代会确定“三步走”战略,明确创建地方一流应用大学的目标。但是当前学院综合改革的系统性、复杂性较强,牵涉面较广。院党委提出坚持以“三个不一样”改革激活治理效能的思路,希望逐步建立以人事和财务二级管理制度为核心,人事权、资源配置权和事务处置权统分结合的两级管理体制;建立以人才培养成效、学术贡献程度、服务地方效能等为主要依据的资源配置机制;构建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为基础的薪酬激励制度。目前已启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二级管理试点改革,并在积极酝酿、稳妥推进其他领域改革,但需要长期坚持,久久为功。
3.关于干部人事工作问题。对照《福建省公办普通高校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意见》要求,编制核算问题仍是制约学院治理效能提升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全院实核在编人数只占应核编制数60%,干部也未能按新文件进行配备,工作力量严重不足。新的“三定”方案虽经市编委会同意并上 省编委,但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尚需时间,且与省内同类高校相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仍有较大差距。院党委将密切跟踪省编委批复,尽快落实新“三定”方案,同时按照《三明学院干部队伍建设规划(2021-2025)》,加大力度实施“789”干部队伍建设工程,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399217;通信地址:三明市三元区荆东路25号三明学院党政办公室;邮编:365004;电子邮箱smxydzbgs@126.com。
中共三明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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