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为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职工发放补贴,租赁住房

3月27日,来自省住建厅消息,2020年,为了进一步做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将从九个方面开展工作。

严控棚改债务增量,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科学安排2020年棚改任务,优先实施资金自身能够平衡的项目。各市(区)要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2020年度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力争在10月底前全面开工。

加快推进往年棚改项目实施进度,对未竣工和逾期未回迁的项目实施清单式管理,分类制定推进措施,争取2020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对逾期未竣工的公租房项目实行分配清零行动,建立未入住公租房项目台账,力争全省已开工的公租房全面完成分配入住。

对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和重点产业困难职工实施精准保障。积极拓宽租赁补贴范围,完善租赁补贴发放政策,对新市民通过租赁补贴给予保障。按照谁投资、谁拥有的原则,鼓励地方和企业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闲置房屋,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

紧盯“2020年规模以上小区达标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任务,科学确定省、市“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年度创建小区,加快补齐配套设施短板,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将规模较小的小区纳入属地社区管理,要践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实施省市两级验收两级命名,每个市、县(区)都有1-2个示范性小区。

加强管理,不断提升公租房管理水平。扩大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已有的西安市、宝鸡市等7个试点市、县(区)要继续深化试点工作,增加试点项目,完善管理制度。鼓励其他市、县(区)积极申 第二批试点城市,在借鉴其他城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丰富试点内容、突出试点成效,争取作出当地的品牌和特色。加快推进公租房资产确权工作,明晰政府、企业、个人的产权,建立三级资产管理台账,按照政策和规定权限办理公租房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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