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宣告送达诉前检察建议 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

本 讯(通讯员 徐帅)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当天,洪湖市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中共洪湖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公开向洪湖市环保局、洪湖市戴家场镇人民政府送达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曾令远参加公开宣告会,并向被送达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

洪湖市戴家场镇百桥村清盘河河口电排站附近(属于戴家场镇螺滩村11组),有一个建于2008年左右的养猪场,目前有生猪约20头。该养猪场虽然不在禁养区范围内,但紧邻河堤和农田,生猪的粪便和饲料等废弃污染物未经无害化处理,随意倾倒至戴家场镇龙潭河中,严重污染水体,散发出的恶臭影响着周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荆州市人大代表郑小妹说:“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主要目的在于促进相关部门改进措施、解决问题。这不仅是一种仪式,更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被送达单位不要有思想负担,认为检察机关是来找麻烦的。采取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不仅提升了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同时也让检察院和被建议单位面对面,讲事实、论道理,更易被接受,打造的是共赢局面。”

被宣告单位戴家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代海桃,洪湖市环保局副局长曾祥高一致表示,通过参加此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我们深深认识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体验到了公开宣告检察建议的强大约束力,将按照检察建议要求,积极行动,履职尽责,在规定期限内回复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注重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交流和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共同为“三个洪湖”建设作出贡献。

洪湖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曾令远指出,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对于涉及公共利益领域,特别是群众关注的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是检察机关的发力点。今天采取公开宣告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书,就是要提高检察建议书的权威性,保障法律文书的严谨性,今后我们采取公告送达检察建议的形成会成为常态,希望被送达单位能认真研究回复,扎扎实实整改问题。

据悉,洪湖市人民检察院本次向洪湖市环保局,洪湖市戴家场镇人民政府送达检察建议,系荆州市检察机关首次向行政机关公开宣告,此举凸显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强化了检察建议的刚性和力度,为维护公共利益、建设生态洪湖、推动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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