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常委、民进湖南省委会主委、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潘碧灵
洞庭湖跨湖南、湖北两省,湖泊面积2625平方公里,湖泊容积167亿立方米,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是长江中下游地区最大的调蓄湖泊和国际重要湿地,在维系长江中下游流域江湖关系和生态平衡方面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通过多年的实地调研,潘碧灵发现,洞庭湖区是我国重要商品粮基地,农业种植面积大,化肥和农药施用强度高,同时也是我国重要的生猪、水产养殖基地,污染整治相对滞后。
作为全国四大芦苇产区之一,近年来洞庭湖因产业结构调整,造纸产能全面退出后,短期内芦苇资源消纳未能有效解决,芦苇腐解释放的氮、磷等元素极易影响水生态环境,芦苇资源化利用技术亟待破解。
因此,潘碧灵建议除扎实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提升总磷监测治理能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还要在科学调整保护地边界范围和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国家层面尽快批复设立洞庭湖国家公园,在洞庭湖区率先建立湿地补偿机制。
“国家层面已确定建湿地补偿机制,但具体要怎么建?”潘碧灵认为,在洞庭湖区率先建立湿地补偿机制有其特殊意义。“率先在洞庭湖建湿地补偿机制,既是对洞庭湖湿地为维护中国生态安全作出贡献的一种奖励和补偿,也将对修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起到更大的促进作用。”
当然,生态环境治理不能“各扫自家门前雪” ,因此潘碧灵还建议,推动洞庭湖周边省份出台排放标准和管控规范,强化畜禽粪污、水产养殖尾水污染治理;协调组织长江流域上下游各省市共同采取措施深入推进总磷削减攻坚战,严控含磷洗涤用品;建立定期省际调度会商机制,指导各省从法律、政策、标准、技术等方面开展交流对接,建立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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