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武汉蓝更蓝!2020年将完成全面改燃,预计可减排上万吨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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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高污染燃料是指除单台出力大于或者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此外还包含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此次武汉重新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至“1+9”。“1”指的是武汉绕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具体包括阳逻大桥-甘棠互通-盘龙城互通-东西湖互通-蔡甸互通-军山大桥-江夏互通-豹澥互通-北湖互通所围区域。

“9”指的是武汉绕城高速公路东段外延片区、新洲区邾城和阳逻片区、黄陂区前川片区、东西湖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片区、蔡甸区城关和常福工业园片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黄陵和纱帽片区。

根据武汉环保部门初步统计和测算,若将全市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全部改为燃用天然气,可每年削减煤炭消费量约24万吨,每年减少大气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约为2513吨、880吨、5094吨、3201吨和3410吨,大气污染物减排效益明显,对改善全市的空气质量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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