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重污染天气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的通告
沧政告[2018]50号
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自2018年12月12日零时起,我市中心城区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
一、禁限行时间
自2018年12月12日零时起,每日24小时(含节假日)。禁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禁限行区域
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双号限行,12月12日限单号,12月13日限双号,以此类推,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燃气车辆、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石家庄鹿泉区扩大城区管控范围
为持续改善空气质量,鹿泉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扩大城区管控范围:将主城区管控范围由原来的“翠柏大街(不含)以西—北外环(含)以南—山前大道(石井口至307国道)以东—307国道(不含)以北”扩大至“东至京昆高速,南至石太高速,西至抱犊寨山前,北至山前–大河路口”,鹿泉区限行范围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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