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矿用锂离子电池安标现场评审

本次现场评审是按照延续安全标志申办流程节点要求进行的,评审的产品为LFL1-60型矿用锂离子电池及模组,该产品于2013年通过安标中心的初评审,获得了备案证书。

专家组评审专家通过认真评审,对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在安标中心备案的LFL1-60矿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生产能力,从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产品的一致性、技术工艺文件的符合性、生产条件的满足性、电池产品的安全性等方面给予了充分的认可。并针对目前新能源行业、煤炭行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现状,提出了有利于公司矿用锂离子电池更好发展的指导性建议。

LFL1-60矿用锂离子电池产品通过此次现场评审,证实了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已有足够的技术开发设计能力、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设计生产出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矿山安全生产要求的矿用锂离子电池产品,应用于煤炭行业,销往矿山使用。

目前,随着我国煤炭科技进步和装备的发展,监测监控系统、紧急避险设施和辅助运输设备等对蓄电池容量的需求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生产企业将趋于选择、使用比能量高、无记忆效应、安全性能高的锂离子蓄电池。这些将给公司矿用锂离子电池产品做强、做大、做精带来了很好的契机,使江苏春兰清洁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在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应用领域内得到进一步拓展,扩大了公司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市场,将促进公司在新能源电池行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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