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建立项目奖励资金预拨制 引政策“远水”解企业“近渴”

日前,投资780万元的宁波红杉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平方米全自动装饰材料数字化车间项目竣工。“今年4月,我们就收到来自区经信局对该数字化车间项目奖励预拨资金46.8万元,帮助企业缓解了部分资金压力。”红杉高新董事长蒋芸芳欣喜万分地说,这有力地助推该数字化车间项目按原定计划竣工。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红杉高新主营新材料板材生产制造,其产品覆盖公共建筑、航空枢纽、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已应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等知名地标项目,其重要客户和供应商多在上海、江苏等地。其年产10万平方米全自动装饰材料数字化车间项目于2021年12月启动实施,计划于今年5月竣工。

受疫情等影响,不少企业面临物流运输不畅、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应收账款周期延长等诸多压力。针对这一情况,区经信局精准施策,积极贯彻落实省市减负强企、助企纾困等政策部署,制定出台《关于预拨有关政策奖励资金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建立制造业计划化管理投资项目奖励资金预拨制。

“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对制造业计划内投资补助项目实施‘预拨+结算’方式,兑现政策奖励资金,切实发挥政策资金激励企业和支持经济发展的作用,精准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区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镇海区实施《细则》坚守责任具体化、流程标准化与风险可控化等“三化”原则,由区财政、经信部门共同监管预拨资金。风险可控化方面,资金预拨采取全过程风险预防和把控。“事前启用承诺制,企业负责人承诺按期推进项目、竣工申 验收,项目验收未通过的,全额退还预拨资金。”区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说,事后进行风险处置。预拨项目竣工后,镇海区组织专家开展现场验收和财务审计,依据项目验收审计结果,确定最终奖励资金,实行多退少补。

“该项资金预拨机制‘硬核’支持企业在逆境中求发展,开辟了政策兑现新路径,提高了政策兑付效率,显著提升企业政策获得感。”区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说,红杉高新即是《细则》实施之后的受益企业之一。自今年3月《细则》实施以来,区经信局已兑付第一批政策奖励预拨资金共计667.14万元,惠及红杉高新、镇明转轴与敦泓密封技术等5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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