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统计,2016年潍坊共有35起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过 络进行通 。其中,1月份2起;2月份3起;5月份5起;6月份3起;7月份4起;8月份5起;9月份1起;10月份5起;11月份6起;12月份1起。经数据比对,11月份被通 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数量最多;5月份、8月份和10月份各以5起案件数量并列第二位。
据潍坊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在2016年度被通 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中,潍坊颐杰鸿基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因违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被罚款人民币2万元;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被处以罚款216430元;寿光市龙华车轮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10万元;潍坊经济开发区海拓门诊部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被罚款人民币5万元;潍坊东海电子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人民币5万元;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0万元;潍坊鸿鸣环卫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人民币5万元;潍坊亿利达染织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被处以罚款66000元,等等。通过整改处罚,上述企业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及时地遏制。
此外,为加强对潍坊市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监管力度,潍坊市环保局于2014年11月下发了《潍坊市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有奖举 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举 人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潍坊市环境执法监督委员会举 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潍坊市环境执法监督委员会开设专门渠道、专人受理举 事项,对举 事项实行同步录音,信件同步登记。举 人必须提供环境违法企业名称、详细地址以及基本违法事实等信息,并尽量提供影像资料。对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举 ,要有明确、具体的实施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同时,潍坊市环境执法监督委员会收到举 后,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应立即转交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查处。潍坊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环境违法行为举 案件查处,并将承办单位、办理时限、办结情况等告知举 人。举 环境保护执法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由潍坊市环境执法监督委员会交潍坊市监察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查处理,并告知举 人处理结果。潍坊市环境执法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举 电话:(0536)8789516(工作时间),通讯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99号,邮编:26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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