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举 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我县生态环境质量,确保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取得胜利。经研究,决定于2021年4月11日-2022年4月10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有奖举 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 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就我县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污染违法行为线索向下列单位进行举 。
(一)博白县生态环境局,举 电话:0775-8332215。地址:博白县城人民中路071号(博白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二楼)。
(二)各镇人民政府,举 电话及来信来访地址(附后)。
二、奖励标准
举 线索经查证属实,属生态环境污染违法问题的,视情况由所在镇人民政府一次性奖励100-1000元,所需奖励费用由县人民政府统筹负责,各镇根据举 情况兑现奖励。
三、举 奖励时间
有奖举 电话、来信来访在2021年4月11日-2022年4月10日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受理(节假日除外)。
四、奖励原则
(一)同一对象同一举 人原则上只奖励一次;同一对象由两人以上分别举 的,奖励第一时间举 人;两人以上联名举 同一对象的,按同举 奖励标准兑现奖金,奖金由举 人协商分配。
(二)匿名举 原则上不予奖励,但举 事项重大,经依法处理后匿名举 人申请奖励的,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经认定后,给予相应奖励。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奖励范围内:
1.举 事实不清,或举 内容难以确定的。
2.举 前环境违法行为已被有关部门掌握正在处理的,或在限期治理和限期整改期内的。
3.举 前新闻媒体已经曝光的。
五、其他规定
(一)参与举 奖励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 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 人身份、举 线索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举 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金,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各镇受理投诉电话及来信来访地址一览表
博白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1日
附件:各镇受理投诉电话及来信来访地址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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