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湘鄂两省法院环洞庭湖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推进会在荆州召开。湖北高院副院长周佳念,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正怀出席会议并讲话,荆州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公安局长贾立,荆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武星分别致辞。湖北省人大代表江明炎、荆州市政协委员杨春磊出席会议。湖南高院、湖北高院、长沙中院、岳阳中院、常德中院、益阳中院、武汉海事法院有关领导和同志,荆州中院部分院领导、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部分基层法院负责人及荆州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会议。
郭正怀指出,近年来,湖南高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要求,始终把服务和保障长江洞庭湖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湖南法院肩负的重大政治、法律和社会责任抓紧抓好,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加强与检察、公安、生态保护、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司法行政部门协作,充分发挥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制裁环境侵权、修复生态环境等审判职能作用,2019年以来,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0961件,审结10105件,其中,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98件,审结441件,为加强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周佳念指出,湖北作为千湖之省、长江干流流经里程最长的省份以及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中肩负着特殊使命。湖北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推动形成“1+5+10+N”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体系,构建长江经济带区域环境资源司法协同互动机制,秉承预防为主、注重修复绿色司法理念,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治理与修复责任体系,2019年1月至2021年7月,共审理环境资源一审刑事案件3543件、民事案件2957件、行政案件3598件、公益诉讼案件606件,为守护好长江母亲河、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湖北司法力量。
会上,环洞庭湖流域湘鄂两地中基层法院交流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经验,分析了存在的困难问题,介绍了下一步工作打算。荆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夏叶林,荆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顾文俊从法律监督、行政执法等角度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针对性建议。
会议强调,湘鄂两省法院要以此次推进会为契机,继续深化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凝聚长江大保护司法合力,共同守护长江母亲河生态环境和八百里洞庭蓝天碧水。
据悉,此次会议是2019年湘鄂两省高院在湖南长沙召开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作联席会并签订《环洞庭湖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后,推进环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两省法院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
下午,参会人员一行实地考察了纪南文旅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修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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