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阳江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的委托,对 阳江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快速保洁车辆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441700-201704-441701026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快速保洁车辆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300,000
四、采购数量:130辆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快速保洁车辆(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所投产品的合法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 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 (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a)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 税务登记证副本(地税、国税)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c)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d) 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e)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盖投标人红色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名时投标单位的资料与以上 名条件不符合、不齐全、复印件不清晰或未盖红色公章的将不予受理。同时提交《投标 名申请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4月26日 至 2017年05月0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2号财智大厦804
十一、开标地点: 阳江市江城区新江北路12号财智大厦804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4 月 26 日 至 2017 年 05 月 0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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