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家住滠口街,3月27日上午,他办完事后,到滠口集贸市场二楼的公共厕所去上厕所。正准备进入厕所,却被看守厕所的人喊住,要他交费1元。赵先生发现,公厕门口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收费1元”,工作人员值守的窗口处,放着一个微信收款码。
赵先生说,厕所门头上也挂着大大的“公共厕所”招牌,却要收费1元。“费用由谁收取,标准如何制定,是否违反相关规定?”
滠口集贸市场公厕前挂着“收费1元”的牌子。 友供图
3月31日,滠口街工作人员联系赵先生做出答复,表示已要求集贸市场整改,停止厕所收费。4月2日上午,相关部门再次回复:集贸市场负责人已对市场二楼公厕进行整改,违规收费行为被及时制止,同时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现已整改完毕。
然而,几乎同一时间,赵先生的爱人到市场买菜,特意到厕所看了下,收费仍在继续。
《武汉市城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建设的公厕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公共场所在开放时间内,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设置的公厕;商品交易和商业服务场所在其经营服务时间内,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设置的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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