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丰区丰港鑫建材“90万吨钢渣利用项目”涉多重环境违法查处咋就这么难

10月22日,二三里资讯以《江苏大丰区丰港鑫建材裸露堆放固废物料造成扬尘污染严重》为题、10月27日以《盐城大丰区丰港鑫建材“90万吨钢渣利用项目”未经验收大规模违法生产监管失守》为题连续 道了盐城市大丰区丰港鑫建材裸露堆放工业固废扬尘污染、“90万吨钢渣利用项目”未经验收大规模违法生产、堆放固废的地面未硬化等多重违法违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读者的热烈反响。

盐城市生态环保局和大丰区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之间踢起了“皮球”,似乎对丰港鑫建材的查处问题讳莫如深。一个“90万吨钢渣利用项目”在未验收的情况下已违法生产了近两年(2019年“未批先建”至今未经验收违法生产),且大量大面积露天裸露堆放工业固废,且堆放工业固废的场地未做硬化防渗处理,丰港鑫建材事涉多重环境违法违规,却能够一直顺风顺水地生产,这其中的缘由引人深思:谁为违法企业撑起了保护伞?除了一些畸轻的处罚外,违法生产行为没有受到任何阻碍。

环保专业人士对丰港鑫建材“90万吨钢渣利用项目”的问题予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像盐城丰港鑫建材“90万吨钢渣利用项目”自2019年先“未批先建”至今未经验收、长期大规模非法生产、相应的肯定是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违法排污,应按照新环保法规给予按日连续处罚的,并且这样的企业如造成严重影响,是应该关闭取缔的。

对一般问题大事化小、以轻罚敷衍塞责,对严重问题装聋作哑、讳莫如深、不予追究,长期纵容企业环境违法,盐城生态环境部门个别相关人士已丧失了执法者的应有立场。

在党中央高度重视环保问题、把生态环境发展作为基本国策的今天,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都在查处工作作风中的懒政、怠政行为,向渎职不作为开刀的今天,相关人员的行为逆风而动,显得非常不合时宜。希望盐城市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依法彻查丰港鑫建材大规模违法生产问题,依法关闭取缔长期违法企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渎职责任,让盐城市的生态环境事业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让盐城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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