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 :4月20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第十六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举 办理情况,山南市乃东区巴山农牧屠宰厂2019年投产至今未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罚款20万。
举 内容:
山南市乃东区巴山农牧屠宰场,污水依旧直排,4月2日举 后未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1.巴山农牧屠宰厂位于乃东区泽当街道金鲁社区金沟。该项目于2017年11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山环审〔2017〕253号),2019年3月30日开工建设,2019年9月7日建设完成,2019年9月13日试运行,因屠宰厂待宰区、屠宰区未设置15米排气筒,屠宰厂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等问题,至今未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2.2022年4月3日,接到举 案件转办后,乃东区相关部门深入巴山农牧屠宰厂现场进行了核查,该场自2019年9月投入生产以来,累计屠宰生猪5353头,产生污水量682吨(经查阅公司污水资源化处理台账),因每天产生的污水产生量小,屠宰厂为节约成本,未运行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由塑料管导引浇灌厂区周边苗木,沉淀物经由吸污车转运至桑日县葡萄基地施肥。4月10日,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再次赴巴山农牧屠宰厂进行核查,该厂已停止屠宰业务,正在开展整改工作。
调查结果:
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2022年4月13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对其未验先投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月15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山环罚告字〔2022〕10号),拟处罚20万元;4月15日,山南市乃东区主要领导对屠宰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4月17日,巴山农牧屠宰场针对未验先投、污水直排等环境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并保证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下一步,一是乃东区督促企业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待环保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二是整改完成后开展走访、调查,虚心接受群众对整改工作的监督;三是待该企业正式投入运营后,加大对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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