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建厅近日对建筑防水和工程市场监管和质量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
加强市场监管,防水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我省建筑防水工作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属海岛型气候,海边建筑物极易导致防水层被破坏而产生渗漏。因此,对建筑防水的设计、施工工艺和建筑物防水性能要求较高。住建厅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资质审查,强化市场准入监管;规范发包分包和岗位培训,加强市场监督执法;防水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的劣质防水材料、无资质施工、非法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层层把关,落实主体责任提高防水质量
防水材料未送第三方检测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
住建厅还要求要强化质量监管,落实质量保修。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验收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对不将防水材料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项目,一律不予验收,对使用不合格建筑防水材料或防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予以处罚;对责任单位拒不履行质量保修义务的,依法进行处罚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加强行业引导,促进企业自律
此前 道:海南通 房屋建筑工程防水检查结果 18家企业受罚
各市县监管弱 检查组下发20份整改建议
从检查的情况看,未发现防水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超越资质承揽业务,防水设计图纸基本按规范设计,部分项目地下室混凝土抗渗指标与施工图设计的抗渗指标一致。本次检查中也发现了诸多突出问题,海南房屋建筑工程防水施工质量不容乐观。针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检查组下发整改建议书20份。从监督管理情况看,各市县住建局、质监站对建筑防水施工的监管较为薄弱。
检查还发现个别项目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率低;防水施工人员未经技术培训、不按设计图纸施工、防水材料质量控制不严、防水施工质量不高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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