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厂新规明年执行,在线监测锁住违法细节

图源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副局长隋筱婵说:“《管理规定》的发布,明确了自动监测数据可用于环境执法,进一步明确了垃圾焚烧厂的主体责任,要求其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打通了执法的最后一个环节。”

隋筱婵介绍,《管理规定》提出了自动监测数据超标判断和处理,提出以颗粒物、氮氧化物(NOX)、二氧化硫(SO2)、氯化氢(HCl)、一氧化碳(CO)等5项常规污染物自动监测日均值数据作为考核指标,以《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应污染物的24小时均值限值或日均值限值作为超标判断标准。

《管理规定》还确定了焚烧炉炉温不达标的判定和处理。根据《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和联 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的相关要求,《管理规定》采用焚烧炉炉膛内热电偶测量温度的5分钟均值达到850℃作为炉膛温度的判定标准。

对于850℃这一数值的规定,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研究员海景解释说,由于燃烧物在850度以下停留两秒有益于二噁英的产生,所以规定中要求温度达到850℃以上,有利于二恶英的达标排放。

为督促垃圾焚烧厂减少有害物质排放,同时考虑到我国生活垃圾的实际情况及焚烧状况,《管理规定》还提出对于1个自然日内炉膛温度5分钟均值不达标次数累计超过5次的,将予以处罚,并将责令限制生产或者停产整治。

安装自动检测设备后,企业是否会有造假的可能?对此,隋筱婵介绍,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多种手段保障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准确。一是对未按照标记规则虚假标记或者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将认定为逃避监管,并依法处罚;二是对于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备,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倒逼垃圾焚烧厂主动提高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质量,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她说:“生态环境部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一贯是零容忍、严打击,将利用大数据分析、飞行检查等手段,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在内的所有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污单位不定期开展检查。”

此外,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多种手段保障自动监测数据完整有效,生态环境部将另行制定发布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明确未标记为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检修或者校准的数据均为有效数据。同时对标记为“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维护”(即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检修或者校准)的时段,提出了累计时限要求,倒逼垃圾焚烧厂主动提高自动监测设备运行质量,确保数据完整、有效,而对于无故出现数据缺失或者无效的按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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