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军主持召开2018年第50次党组会议,重点传达学习市委范锐平书记在市委考察组《关于赴东京、大阪考察TOD综合开发情况的 告》、范锐平书记、左正常委在市环保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情况的 告》、罗强市长在市环保督察办《关于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 告》上的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
《成都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
《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
等事项
会议指出
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加快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其作为城市核心竞争力,聚焦解决环保突出问题,深入实施“三治一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生态环境质量、特别是人民群众极为关切的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市生态环保任务仍十分艰巨,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建共治共享。
会议强调
针对当前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部署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必须坚决按照中央和省上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重点聚焦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打好“2018—2019‘蓝天保卫战’冬季战役”,切实增强广大市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
成都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
十三届市委常委会第68次
及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精神
同时对照市委组织部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四川省领导干部干预选人用人工作记录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明确全市环保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党的干部工作政策,支持组织人事部门依规依纪开展选人用人工作。
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
《成都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
《成都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磋商办法(试行)》
《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
等事项
会议强调
要紧密结合《成都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成都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施行,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法依规逐步建立并完善成都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制度体系和磋商机制;要深入推进“放管服”和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创新管理方式,全面营造成都一流营商环境贡献环保力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勤怀
局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李小玲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易波、旷良义、唐冉熊出席会议
市环保督察办副主任肖缨
副巡视员杨明轩、熊发荣
以及局机关各处(室)
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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