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保洁员工资被一拖再拖

南昌市民涂女士和下属员工为“南昌洁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洁美公司”)辛辛苦苦干了将近两年,本应要付清的工资,却还有25222元尾款迟迟没着落。

涂女士展示还款承诺书

反映:工资“押三付一”还拖欠

据涂女士介绍,洁美公司承包了绿地国博三期嘉诚物业公司外包的清洁项目,2020年2月,她应洁美公司之邀,带着20余名下属员工为该小区做清洁服务。当初约定普通员工工资每月2400元,她身为主管每月4500元。工资的发放形式是“押三付一”,也就是说涂女士和同事们2月份的工资要等到5月份才能到手。考虑到工作难找,他们对此没有太大的异议。

其间,他们的工资发放正常,一直到2021年7、8月份,原本应该发放的4、5月份工资都出了问题。涂女士统一领取的钱不够发所有员工的工资,这也意味着部分员工无法领到足额的工资。

出于对洁美公司负责人吴先生的信任,涂女士决定先自行垫付不足的部分,等后面资金到位了,再拿回自己垫付的钱。

然而,让涂女士没想到的是,从这次开始,之后每月的工资都无法正常支付。因担心垫付的工资没有下落,涂女士便自行从后续发放的员工工资中扣下垫付的部分。

涂女士介绍,去年9月,洁美公司因经营问题撤场,但是她和其他员工的工资却没有结清。“公司总共欠了27万多元,后面我们陆陆续续拿回了25万元,还欠我们25222元,其中包括我自己两个月的工资合计9000元,剩余的16222元是其他员工的工资。”目前,包括涂女士在内共有8名保洁员工资被拖欠。

“虽然钱不多,但都是辛苦钱。”涂女士说,她曾多次找对方,甚至 过警,陆陆续续索回了大部分欠款。为讨回尾款,今年2月24日,涂女士来到洁美公司,并找到了负责人吴先生。当时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了今年3月10日前付完工资的协议,并写下了承诺书。然而,到了约定时间,涂女士仍未讨回尾款。

涉事公司:7月5日前付清欠款

吴先生承认,洁美公司撤场后,绿地国博三期项目资金全部结清了。既然钱已经到位,那为何会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呢?

对此,吴先生解释,还有其他项目没结清钱,钱放到其他项目去了。“还有几个与绿地合作的项目,其他项目的资金未到位,这些钱被用到其他项目上去了。等其他项目资金到位了,就可以支付涂女士的工资。”

最后,经过协商,吴先生答应在今年7月5日之前结清拖欠的工资,并写下了承诺书。

劳动监察部门:“押三付一”不合理

张姓监察员表示,如果有确切的拖欠工资的证据,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讨回工资,或通过所属社区、居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也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通过其解决拖欠工资问题。

那么,洁美公司以“押三付一”的形式发放工资是否合理呢?对此,江西中山律师事务所涂小康律师认为,要看双方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双方若为劳动关系,洁美公司“押三付一”发放工资的形式肯定是不合理的。在这种情况下,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者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同时,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若双方为劳务关系,则可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支付工资。”

据了解,涂女士今年49岁,多数下属员工年龄比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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