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率先立法整治“僵尸车” 废回收新政6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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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共停车位至少564天的僵尸车

近日,杭州惊现史上停车费欠费额最高的“僵尸车”。据《钱江晚 》调查,这辆“僵尸车”已经占用公共停车位至少564天,在最新的收费提示单上,停车费用已经累计达到了83023元。

《浙江日 》以《处理“僵尸车” 重在主动作为》为题发表评论称,这辆“僵尸车”的背后存在一个长期待解的社会治理难题。目前许多地方对“僵尸车”缺乏认定依据,治理之难的症结在于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根治已成为公众的迫切期待。

今年,为解决这个城市管理顽疾,温州市文明指导中心牵头制订《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立法整治“僵尸车”,从而在立法上解决了制度供给。

全国首次 立法整治“僵尸车”

2019年1月1日,《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实施。在《条例》中,温州对“僵尸车”的处置进行了明确划分。据了解,此前全国还没有对“僵尸车”立法的先例,《条例》是全国首部对“僵尸车”处置作出规定的地方法规。

《条例》规定,在住宅小区等物业管理区域持续停放车辆超过30日影响其他业主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公安机关可责令驶离,拒不驶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在人行道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车辆超过30日,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驶离,拒不驶离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

分工明确责任分明 全民可热线投诉

停在蒲源路上的僵尸车

今年3月份,温州市明确位于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开放型市场的“僵尸车”,由交警部门牵头,联合辖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派出所、街道等相关部门进行拖移或整治;小区内的“僵尸车”,则由派出所负责管辖,由派出所和物业协调、取证。

市民如发现位于道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背街小巷)、市场、小区的疑似“僵尸车”,可拨打110、政务服务热线12345等渠道投诉举 ,并提供相应证据。另外,停在人行道上的“僵尸车”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执法,市民可拨打行政执法热线96310或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 。

根据《条例》,针对已排查出但联系不到车主,或已通知车主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置的“僵尸车”,交警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分类处置;对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公共免费停车泊位持续停放车辆超过30日的,责令驶离,拒不驶离的,处20元至200元罚款,并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

国家出台新《办法》 助力“僵尸车”整治

温州浙南汽车设备回收有限公司车间里,工人操作设备处置回收的 废车

全国各地“僵尸车”处置难题,根源之一便是车主因不划算而不愿 废。因此,从根源上解决“僵尸车”问题刻不容缓。5月6日,国务院正式公布《 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今年6月起实施。

《办法》中明确规定“国家鼓励机动车生产企业从事 废机动车回收活动”,企业准入门槛放低、 废回收行业松绑等利好消息。《办法》对 废机动车的拆解回收制定了多项新规,包括“五大总成”(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可以通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 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不再参照废旧金属计价等。

今后,回收公司和车主通过议价,给车主相对好的回 ,尤其是“五大总成”再制造,让 废车辆零部件有空间巨大的市场前景,就会给车主带来更多实惠,有助于提高车主 废车辆的积极性,进而助力“僵尸车”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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