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依法推进中山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8月19日,中山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推进会暨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成立大会召开。会议宣布由中山市检察院、中山市司法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应急管理局、中山市国资委、中山海关、中山市税务局、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中山市工商联、中山市贸促会等11个单位组成的中山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正式成立。中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贤进,中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虹,中山市工商联主席、中山市总商会会长张燕航等出席会议。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商(协)会、企业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参加会议。
中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贤进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希望管委会各成员单位充分履职、大胆探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改革创新实验区建设、助力中山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新业绩,实现新跨越,开创新局面!
01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个地方发展的活力在企业,未来在企业。企业好,中山才能好。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举措,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就是要将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结合起来,推动涉案企业守法经营,真正达到预防企业犯罪、促进合规治理的目的。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执法司法理念,切实做到“少捕慎诉慎押”,以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创新举措,真心实意把企业留下来、保护好,让涉案企业感受到法律刚性的同时,感受到法律的温情,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成为中山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
02 要注重精准发力,有序高效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
要选好“案”,准确把握企业合规案件及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适用条件,积极拓展合规案件的适用罪名、适用类型,尽快办理一批企业合规改革案件,积累办案经验、丰富实践样本。要搭好“台”,持续健全第三方监督评估管理机制,确保第三方监督评估依法依规、客观中立、权威公信。要立足“治”,检察机关要完善对第三方监督评估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把关,督促涉案企业真改实改、合规经营,促进涉案企业依法经营、合规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企业违法犯罪,实现“办理一起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良好效果。
03 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取得扎实成效。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以务实的举措、扎实的作风,强力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要始终确保在法治的框架下推进,坚守法律规定底线红线,努力让每一个涉企合规案件都经得起党和人民的检验,经得住时间和实践的考验,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中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虹通 了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柔性执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指出,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认真落实“亲商、重商、爱商、护商”工作要求,以“柔性执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服务保障实现省委赋予中山的“三个定位”和省级实验区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延伸阅读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最高检、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财政部会同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等九部门联合推出的一项试点工作。2020年3月,最高检部署在4个省份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初步试点。2021年3月,又部署在北京、上海等10个省份开展第二期改革试点。今年4月涉案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改革启动以来,中山市检察院成立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改革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改革,层层压实责任。会同中山市工商联、中山市司法局等11家相关单位健全完善第三方机制管委会联席会议办公室以及联络员、联系人等各项制度机制,拟定《中山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性文件,努力提升涉案企业合规专业化、规范化、协同化水平。截至7月,中山市已办理涉企合规案件6件,做到依法“能用尽用”,做实对企业既“严管”又“厚爱”,切实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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