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娄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采购人)的委托,对娄烦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HAZB-ZC-FW-07181187
二、项目名称
娄烦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2168370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一包,采购范围包括:娄烦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娄烦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
项 |
1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5+3年。
3、服务地点:娄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指定地点。
五、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中国清洁清洗行业国家一级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者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卫行业相关资质证书。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9日至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娄烦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的内容)。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如有)。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4)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纳税凭证(最近一次交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信用中国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信用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娄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开标地点:娄烦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 》和《娄烦县政务服务中心 》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娄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娄烦县
联系人:李振德
联系电话:13754815158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人:李娟、李莉、史伟
联系电话:18835133512、18635582866
传真:0351-2715140
十二、质疑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备注:采购预算金额为服务期限内每年的预算金额。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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