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群众环保意识,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村庄环境,8月2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正龙率队将180个环保垃圾桶配发给结对帮扶村——杨芳林乡郭家岭村和杨芳林村,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助力改善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
据悉,自驻村工作开展以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驻杨芳林乡郭家岭村、杨芳林村的驻村干部主动压实责任,切实为村民办实事、解难题,多次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扎实开展访民意、访民情活动,并详细记录走访中了解到的情况,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通山县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队员
走访中,村民反映村湾环境卫生亟待改善,环卫设施不足,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表示群众的事无小事,要竭力帮助解决垃圾处理问题,出资3万余元购买180个垃圾桶,帮助解决两村的垃圾处理问题,并委托驻村工作队落实好垃圾桶投放工作。
180个崭新垃圾桶“上岗”,将极大地方便了广大村民群众收集和清运垃圾,并有助于调动村民积极主动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引导其自觉处理好生活、生产中产生的垃圾,形成广大群众齐动手、共参与的良好氛围,激发村民建设“美丽乡村、爱护家园”的热情。
△杨芳林乡郭家岭村支部书记金国平(左)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正龙(右)表示衷心感谢
“检察院为我们办了很多好事,解决了很多困难,真正成为了群众的‘贴心人’。”杨芳林乡郭家岭村支部书记金国平,感慨地说道。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把为民办实事与驻村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着力解决群众困难、落实群众诉求作为第一要务,下足“绣花针”功夫,充分发扬责任担当,用实际行动诠释为民情怀,彰显了检察担当!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