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儋州市环卫局收取居民垃圾处理费是否合理?部门回复:合理收取

友留言截图

友留言:收取垃圾处理费是否合理

友“林林”在留言中说自己是儋州市那大镇的居民,前两天,有两位自称环卫局的工作人员来收取垃圾处理费,一个月6元,一次性收取了一年的费用72元,并出具了盖有环卫局财务专用章的票据。对此, 友提出了质疑:在那大镇居住了那么多年,从没见过有关部门找居民收取过这笔所谓的垃圾处理费。请问,这笔费用的收取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

儋州市环卫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有相关文件要求 属于合理收取

该负责人说,环卫人员上门收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时,都出示相关的文件,并按照省物价局给予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居民户每个月收取6元,一年收取72元。

那么 友为什么说在那大镇居住了那么多年,从没见过有关部门找居民收取过这笔所谓的垃圾处理费呢?对此,儋州市环卫局人教科有关负责人说,环卫工作人员上门收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时,户主不在家或者户主拒交时,工作人员也只能作罢。对于这种拒交行为,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儋州环卫部门将效仿海口、三亚等地,将居民垃圾处理费纳入水费进行收缴。

家住儋州文化南路的居民李先生说,每年都交72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一个月6元,折合起来平均每天0.2元的费用,费用不算贵。市民陈先生则表示,自己在那大城区大洲桥处居住了四十多年,每年都有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环卫工人每天早、晚都会到家门口收集垃圾,他们的工作更辛苦,收取垃圾处理费用是合理的。”陈先生说。

儋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未设置垃圾容器的收费分行政组和商业组进行收费,行政组指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办公场所,10人以下执行一档标准,11-20人执行二档标准,21-30人执行三档标准。此外,每增加10人以内提高一个档,标准在上档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5元,以此类推。商业组指除餐饮、旅馆、诊所、汽修、美容(足)、按摩、娱乐、酒吧、茶艺等以外的各类营业所,包括洗车场、屠宰场、加工厂、印刷厂、生鲜熟食摊位、商场出租摊位、水果店等,场地在20平方米以下的执行一档标准,21-40平方米执行二档标准,41-60平方米执行三档标准。此外,每增加20平方米以内提高一个档,标准在上档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元,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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