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8日,欧盟向世贸组织WTO提交了一份关于修订欧盟REACH附件17(限制物质清单)的技术性贸易措施通 (通 号为G/TBT/N/EU/897)。该通 提议修订REACH附件17中第63项铅的限制条款,拟新增铅及其化合物在PVC制品中的使用限制。上述通 案将开展为期60天的公众咨询,公众咨询截止至2022年8月7日。本次修订内容计划于2022年第四季度被欧盟采纳,并拟于欧盟官方公 发布后第20天生效。
PVC在管件管材、建筑材料、工业制品、电线电缆、包装膜、密封材料等方面均有广泛应用,某些铅化合物常常用作PVC产品的稳定剂,如铅盐稳定剂。含有铅盐稳定剂的PVC材料与乙醇、乙醚等其他溶剂接触会导致铅析出,而铅作为一种有毒重金属,对人体各器官危害极大。
REACH附件17中第63项铅的限制条款拟新增如下内容:
物质、物质组或混合物的名称 |
限制条件 |
63. 铅及其化合物 CAS No:7439-92-1 EC No:231-100-4 |
15.不得用于由氯乙烯的聚合物或共聚物(PVC)生产的物品。 16.若铅在PVC材料中的浓度(以铅计)等于或大于0.1%(以重量计),则该PVC物品不得投放市场。 17.上述第15条和第16条将从本法规修订生效后的24个月+1天后适用。 18.作为豁免,上述第15条和第16条不适用于以下含有再生硬质PVC的PVC物品,直至本法规修订生效10年后的相应日期。前提是铅在再生硬质PVC中的浓度(以金属计)小于1.5%(以重量计),且已用新生产的PVC或其他材料覆盖该再生硬质PVC,覆盖层的铅浓度(以金属计)小于0.1%(以重量计): (a)用于建筑物和土木工程的外部的型材和板材,不包括甲板和露台; (b)用于甲板和露台的型材和板材,前提是再生PVC被用于中间层,并且完全被一层新生产的PVC或其他材料所覆盖; (c)用于建筑物和土木工程的隐蔽空间或空隙的型材和板材(在正常使用期间不可接触,不包括维修期间,例如,电缆管道); (d)用于建筑物内部的型材和板材,前提是安装后,面向建筑物使用区域的型材或板材的整个表面是由新生产的PVC或其他材料制成的; (e)多层管道(不包括饮用水管),前提是再生PVC被用于中间层,并且完全被一层新生产的PVC或其他材料所覆盖; (f)配件,不包括用于饮用水管的配件。 从上述(a)至(d)点提及的各类物品中回收的硬质PVC,只能被用于生产这些类别中任一类别的新物品。 含有再生硬质PVC的PVC物品,若铅在PVC物品的浓度(以金属计)等于或大于0.1%(以重量计),则该PVC物品的供应商应在将这些物品投放市场前确保该物品以不可磨灭的方式清晰标示:“Contains lead”(“含铅”)。若由于物品性质而无法在物品上进行标示的,则应在其包装上进行标示。 在本法规修订生效5年后的相应日期前,欧盟将根据新的科学信息对本条要求进行审查,并视情况作相应修改。 19.作为豁免,上述第15条和第16条不适用于: (a)铅酸电池中的聚氯乙烯-二氧化硅隔板,豁免至本法规修订生效10年后的相应日期; (b)上述第1条所涵盖的物品且满足第2条至第5条的豁免条件,以及上述第7条所涵盖的物品且满足第8条和第10条的豁免条件; (c)以下指令和法规范围内的物品: (i)食品接触材料(FCM)法规(EC) No 1935/2004; (ii)RoHS指令2011/65/EU; (iii)包装指令94/62/EC; (iv)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20.作为豁免,上述第16条不适用于在本法规修订生效后24个月内投放市场的PVC物品。 |
解决方案:
若本次修订提议正式通过,预计将会影响众多PVC生产商及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火炬检测建议相关企业持续关注REACH法规的修订动态,及时明确自己的产品是否受到限制,以及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开发新材料、使用替代物质或再生材料,规避相关风险。火炬检测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和丰富的有害物质管控经验,能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测试服务,欲了解更多详细信息,欢迎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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