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淄博市的一位货车司机李先生向中国交通广播反映:8月11日下午3点左右,他开车经过淄博市高新区联通路与花山路路时,被交警拦下,要求例行检测尾气是否合格,现场经与交警联合执法的高新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检测为尾气不合格。这让李先生感觉很意外,因为在不久前的7月27日他的车刚刚在邹平市临池监测站通过了年审。
李先生:应该是7月27号,刚做了审车,检测都是合格的。到了他这边检测完以后数值比较高,我说不行再检测一遍!又检测了第二遍那个数值更小了,但是还是超过国家规定的数字1.2。我也认可这个东西,但是因为我在7月份这才检测了有十来天,这又不合格了,我要求这个数据我要拿回去,到底你们哪一边数据不准确?他不给那个数据,他说要请示领导,他领导说不同意,这个数据你不能带走,不能拍照,为什么不能公开这个数据呢?这个设备有什么问题?我现在怀疑这个东西。
李先生不明白7月27日车辆年审时尾气是合格的,怎么短短十几天过去,淄博高新区交警与环保局联合执法现场检测的尾气又不合规呢?李先生想用手机拍照留存一下当时淄博市高新区环保局用便携式检测仪检测的尾气数据,可是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以数据保密不能拍照带走为由拒绝了李先生的要求。这让李先生怀疑是不是这检测设备有问题呢?而且交警在现场开具罚单之后,就让李先生开车离开了。
李先生:因为他们交警并不是要治理尾气,说白了就是要罚款。就说你这车不合格,我要求你到什么单位去做什么治理,要达到尾气合格,你不是那个目的啊。
记 者:就是罚了一百块钱什么都没有?
李先生:对,就是检测不合格,罚一百块钱你走就行了。
记 者:没有给出整改意见吗?
李先生:没有,究竟能不能再上路是吧,都没有这样的意见,就是罚完款就没事了。查住的话要再不合格,测试再不合格还是要继续罚款吗?
李先生收到的处罚决定书
李先生:环保那边把数据传给我了。
记 者:把数据传给你了?
李先生:对!
记 者:什么情况没给你解释吗?
李先生:他说当时那个工作人员态度不行,给我道歉,然后把数据给我发过来了。
任先生:我们淄博市搞了一个“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化管理大提升的一个会战,也是一个专项行动。其中有一项就是移动源的污染整治,就是专门重型柴油车尾气排放治理。也是根据这个文件才搞的这个联合执法,这个是我们这边的交警部门负责牵头的。所以说,罚单这个事啊,确实是交警那边开的,依据也是这个文件,您刚才问有没有什么后续整改,我问了一下我们业务科室,确实是我们没有办法,没有什么很强制的办法,这个车超标了不修,我们也没什么办法。
记 者:你整治环境污染,后来只是罚了款,罚了款就走了,这叫整改吗?
任先生:针对这个问题我再跟您联系一下,因为这个问题确实是…我不是这个专门业务人员,行,我帮您再问一下吧。
淄博交警:因为他不是联合执法嘛,环保局的测评应该是现场就出单子了,然后咱根据他上面的尾气超标,那么处罚的。
记 者:罚款交了就让走了,没有任何的整改或者什么的?
交 警:罚款绝对不是目的啊,咱交警部门处理路上的违法,总是要消除违法行为,但是就他这个尾气是否超标的标准是什么这个不是交警的职权范围。
据了解2019年11月开始山东省淄博市开展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优化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本是一件改善民生、改善城市环境的大好事,可是像这样只对尾气超标车辆罚款了事,没有任何有效治理的大整治,意义又在哪呢?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避免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不能一罚了之,以罚代治,更不能打着整治的幌子,实为薅老百姓的羊毛,把人民赋予的管理权力当作一个部门的私权。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内容及图片转载于互联 、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内容涉及侵权,请您立即联系本站处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