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新建12层以下建筑落实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

近日,包头市人民政府下发《包头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根据规划内容显示,“十四五”期间,着力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供给体系。推动新能源发展,重点推进风能、光伏、氢能产业发展,探索核能综合利用,积极促进储能与新能源融合发展。以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加大风电、光伏等开发建设力度,延伸新能源链条,以风能、光能、氢能、核能、储能为龙头,谋划氢能发展路径,开展氢能关键技术攻关,拓展氢源渠道,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推广氢能多领域利用,促进氢能产业集群发展,打造新能源装备制造和相关技术服务产业集群。以达茂旗创建全市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为基础,全面推动“国家级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在达茂、固阳、白云以及土右、石拐的采煤沉陷区、露天矿坑、排土场、盐碱地等,建设一批“源 荷储一体化”、“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到2025年通过优化能源生产结果、加强能源领域新型产业布局,将包头市打造成较为完善的现代能源经济产业基地,力争实现风、光等新能源装机容量达到1300万千瓦以上。

规划指出,要大力推进储能技术装备研发示范。切实做好可再生能源与大规模储能的有机结合,推进“多能互补”和“源 荷储一体化”示范建设。积极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消纳能力。加快推进电 关键线路建设,打通连接北部达茂、固阳、白云区的新能源基地与南部工业负荷聚集区的送电渠道,研究开展柔性直流等智能化输电技术试点,开展自备电厂调峰、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建设储能等试点示范,切实增强新能源本地消纳能力,提升新能源资源对本地绿色低碳发展的贡献率,将丰富的风、光资源优势转化为低碳转型发展优势。

通知还明确指出,要推进建筑领域低碳化。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做好建筑节能工作,落实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农村牧区房屋建设项目执行节能及绿色建设标准。2021年起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大力推广城市风光互补照明系统,率先在公共机构领域提高能效标准,推进政府部门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落实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的应用。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执行范围,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积极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墙体保温一体化”技术应用。在具备条件的建筑中探索开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光储直柔建筑”等技术的示范和应用。提升建筑行业低碳化水平,推行绿色建造方式,开展绿色施工工程示范,落实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要求,最大限度的节能能源资源,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升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和环保治理水平。加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减少民用建筑常规能源使用。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环境质量,能源时代了解到规划明确指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进程。制定实施清洁取暖实施方案,通过燃煤散烧整治、工业余热即热电联产热源改造、供热及官 建设、新能源供热项目建设、建筑节能改造、智慧管理系统建设六个方面,持续推进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针对燃煤散烧整治重点开展煤改集中供暖、煤改空气源热泵/电热膜、煤改“太阳能+电辅助”、煤改电、煤改气、禁煤区内禁煤管理等工作。

据能源时代观察,关于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落实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的应用,包头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10月15日下发《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持续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能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减少民用建筑常规能源使用。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等环节管理。大力发展太阳能热水建筑一体化系统,推动新建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学校、宾馆、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在农村牧区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光伏分布式、一体化应用,就地实现生产和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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