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输入
1、市政给水、排水管 施工图(竣工图)
2、当地的暴雨强度公式
一定要业主出具书面文件
3、当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排放标准
4、环评文件:事故水池的设置位置和容积
5、厂区总图施工图(含竖向)
二、厂区排水在图纸上需要表现的内容
1、雨水管、污水管的管径、坡度、标高。
2、检查井:进出管的标高、井底标高、尺寸、位置、编号。
3、排水构筑物:化粪池的型号、位置、尺寸、进出管的标高、管径;
隔油池的型号、位置、尺寸、进出管的标高、管径;
4、排出厂区的位置污水系统设置污水检测装置。
5、雨水口、建筑物散水坡处的集水坑、以及其他的排水构筑物。
6、各建筑单体的出户排水管的管径、位置。(工作量很大)
7、事故水池及其特构资料、水泵等内容。
三、计算
径流系数:举例
排水量的计算
1、雨水量的计算
3.2.1 采用推理公式法计算雨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式计算。当汇水面积超过2km2时,宜考虑降雨在时空分布的不均匀性和管 汇流过程,采用数学模型法计算雨水设计流量。
式中:Qs——雨水设计流量(L/s);
q——设计暴雨强度[L/(s·hm2)];
Ψ——径流系数;
F——汇水面积(hm2)。
注:当有允许排入雨水管道的生产废水排入雨水管道时,应将其水量计算在内。
2、化粪池的选用
2.1.60 化粪池 septic tank
将生活污水分格沉淀,并对污泥进行厌氧消化的小型处理构筑物。
化粪池的选用,已有国家标准图集《钢筋混凝土化粪池》03S702、《给水排水构筑物设计选用图(水池、水塔、化粪池、小型排水构筑物)》07S906、《混凝土模块式化粪池》08SS704可供选用。可根据计算得出的有效容积参照选用。
(1)污泥清掏期是由污泥腐化周期决定的。污泥腐化周期与环境温度有关,环境温度越高,污泥腐化周期越短;反之越长。为此,一般规定在我国南方地区污泥清掏期,可以短一些,采用90d;过度地区长一些采用180d,我国北方地区要 求长达360d。此外化粪池清掏周期还与市区环境卫生要求有关。为避免清掏时造成的环境污染,宜尽量减少清掏次数,一般清掏周期需用360d一次较好。
(2)实际使用人数的选定:一般情况下设计总人数,应由建设单位提供,再乘以a值即可得出实际使用人数值。
3、隔油池的选型
2.1.58 隔油池 grease tank
分隔、拦集生活废水中油脂物质的小型处理构筑物。
4.8.2 隔油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污水流量应按设计秒流量计算;
2 含食用油污水在池内的流速不得大于0.005m/s;
3 含食用油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宜为2min~10min;
4 人工除油的隔油池内存油部分的容积,不得小于该池有效容积的25%;
5 隔油池应设活动盖板;进水管应考虑有清通的可能;
6 隔油池出水管管底至池底的深度,不得小于0.6m。
隔油池有效容积计算:V=tQmaxX60
式中V-有效容积
Qmax-污水最大秒流量(m3/s),对于餐厅的污水最大秒流量,可按下述标准选用:营业餐厅20L/(人.餐),工作时间12h/d,小时变化系数K=2.0;职工餐厅15L/(人.餐),工作时间9h/d,小时变化系数K=2.0;
t-污水在池内停留时间
隔油池的选用,对于餐厅排水、汽车库排水已有国家标准图集《小型排水构筑物》04S519可供选用。可根据计算得出的有效容积参照选用。
4、倒虹井
5、事故水池
8 管线综合布置
8.1 一般规定
8.1.1 管线综合布置应与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和绿化布置相结合,统一规划。管线之间、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铁路等之间在平面及竖向上应相互协调、紧凑合理、节约集约用地、整洁有序。
8.1.2 管线敷设方式应根据管线内介质的性质、工艺和材质要求、生产安全、交通运输、施工检修和厂区条件等因素,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毒性及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宜采用地上敷设。
2 在散发比空气重的可燃、有毒性气体的场所,不应采用管沟敷设;必须采用管沟敷设时,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在管沟内积聚的措施。
8.1.3 管线综合布置应在满足生产、安全、检修的条件下节约集约用地。当条件允许、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应采用共架、共沟布置。
8.1.4 管线综合布置时,宜将管线布置在规划的管线通道内,管线通道应与道路、建筑红线平行布置。
8.1.5 管线综合布置应减少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当管线与铁路、道路交叉时,应力求正交,在困难条件下,其交叉角不宜小于45°。
8.1.6 山区建厂,管线敷设应充分利用地形,并应避免山洪、泥石流及其他不良地质的危害。
8.1.7 具有可燃性、爆炸危险性及有毒性介质的管道不应穿越与其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辅助生产及仓储设施、贮罐区等。
8.1.8 分期建设的工业企业,管线布置应全面规划、近期集中、远近结合。近期管线穿越远期用地时,不得影响远期用地的使用。
8.1.9 管线综合布置时,干管应布置在用户较多或支管较多的一侧,也可将管线分类布置在管线通道内。管线综合布置宜按下列顺序,自建筑红线向道路方向布置:
1 电信电缆。
2 电力电缆。
3 热力管道。
4 各种工艺管道及压缩空气、氧气、氮气、乙炔气、煤气等管道、管廊或管架。
5 生产及生活给水管道。
6 工业废水(生产废水及生产污水)管道。
7 生活污水管道。
8 消防水管道。
9 雨水排水管道。
10 照明及电信杆柱。
8.1.10 改、扩建工程中的管线综合布置不应妨碍现有管线的正常使用。当管线间距不能满足本规范表8.2.10~表8.2.12的规定时,可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适当缩小,但应保证生产安全,并应满足施工及检修要求。
8.1.11 矿区管线的布置,应在开采塌落(错动)界限以外,并应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直接进入采矿场的管线应避开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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