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323-2021-01744

项目编号:HZSC202106001

项目名称:大岭街道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7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岭街道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71,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 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 及中国政府采购 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 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岭街道环卫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9:至12:,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釆购人信息

名 称:惠东县人民政府大岭街道办事处

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首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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