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装饰尾款纠纷潜规则调查

长江商 消息合同约定竣工后付尾款,装修公司要求先支付再安装“赠送”部分

梅总监承认,工作人员没有告知是赠品而且要先缴尾款,“这是我们工作人员的疏忽。”

昨日,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培表示,客户在依约支付了相应的工程款,装饰公司就应严格按合同完成工程。江达装饰的关于“赠送”的说词,是一种推诿行为,客户可以依合同约定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

工期延误1个多月

江达装饰是一家全国连锁性的整装装饰集团,目前在全国设有40多家分公司。

吴师傅回忆,在和江达装饰谈合同的时候发现,5.99万元的“全包”装修只能选择档次较低的装修材料和家电等。

“房子是为儿子结婚准备的,一家人又急着住,肯定想装好一些、装快一些。”吴师傅说,最后和江达装饰谈好的“全包”价格为12万元,并签订了装修合同。

装修新房本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但整个过程并没有让吴师傅愉悦。

不过,让吴师傅最烦心的是,7月9日是装修竣工的日子,可当他到新房发现,燃气灶、暖气、沙发等均未安装。

对此,吴师傅当即通过微信向江达装饰项目经理张某反映,但张某却表示验收完“硬装工程”才能送家具电器,而前提是先付尾款。

江达装饰承认工作存瑕疵

在和张经理沟通无果后,吴师傅又找到与他签订合同的设计师陈某,但陈某也表示,先交尾款是公司的规定。

在吴师傅提供的装饰装修合同书中,明确写到开工前须支付35%的工程款,水电、泥工工程验收后分别支付30%的款项,等工程竣工验收后再支付剩下的5%,即最后一笔6000元工程款。

陈某表示,公司内部的确规定要先交尾款,“竣工”指的只是泥工水电,电器等是“赠品”。

但吴师傅表示,签合同时,并没有人向他提到哪些家电属于“赠品”。梅总监承认:“这是我们的疏忽,这个我不否认。家电属于公司和生产厂家联营的,不属于装修工程范畴。”

“我们公司一年与业主签五六百个合同,去年有5家最后没有付尾款。”梅总监说,“我们也是担心拿不回尾款,不得已才这样做。”

律师:“赠送”说词是推诿行为

实际上,类似吴师傅在装修未完工的前提下,装修公司要求收尾款的事件并不鲜见。

8月初,湖北省工商局发布上半年全省消费者诉求分析 告,在服务类投诉中,房屋装修增幅最大,同比增幅87.90%。

分析 告指出,消费者反映施工及售后服务差的问题较为突出,如合同违约、以次充好、施工拖延、服务质量差等。

湖北省工商局还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4月26日,杨女士投诉称,她找武汉一家装修公司装修,发现家里漏水,防水没做好,联系装修公司但对方一直不处理,还说让她先把1500元装修尾款交了后再派人处理。经工商调解,装修公司答应5月3日上门解决,最终问题得以解决,投诉人表示满意。

“客户在依约支付了相应的工程款,装饰公司就应严格按合同完成工程。”王培认为,江达装饰关于“赠送”的说词,是一种推诿行为,不管是赠送还是工程款所包含,均是其合同义务,不能因其赠送而免责。

王培表示,尾款的约定就是相当于是对烂尾工程、后期质量等问题的保证,如果先行支付了相当于“保证金”的款项,那么后面的工程就无法保证了。如果公司强行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客户可以依合同约定追究公司的违约责任。

吴师傅家里装修未完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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