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阁楼不供暖,能不交取暖费吗?”
姜女士住在国信雍翠湾22号楼五楼,上面的阁楼也是自己家的,但是阁楼是外走楼梯,“独门独户”。 据姜女士说,阁楼平时存放水果,不住人。交房后先是开发商供暖,与开发商协商好阁楼可以不供暖不缴取暖费,姜女士将阁楼的暖气片拆下来了。直到去年由青岛热力达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供暖,供热公司要求缴纳阁楼的供暖费,她才又把暖气片装上。
“之前供暖的时候,跟开发商商量好阁楼可以不供暖,就不收费了。2018年开始,供暖完全由青岛热力达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他们要求把阁楼的供暖费交上,说阁楼会造成热量流失。我们阁楼是外走楼梯,独门独户,我认为不会产生热量流失。”姜女士说,当时临近供暖缴费期限,她不得已缴上了阁楼的取暖费1000元左右。
另外,姜女士还提到希望使用热计量收费,“用多少交多少,按表收费。”
供热公司:因情况特殊,最终同意停掉阁楼暖气
而对于姜女士说的《青岛市供热条例》规定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以及既有建筑改造时,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工作人员回复目前即墨区正在某些区域试验热计量装置情况,热计量收费尚未全面实施,而国信雍翠湾小区不在试点范围内,目前尚未实施热计量收费。
工作人员还说,国信雍翠湾小区情况比较复杂,有的楼座有阁楼有的没有阁楼,并且阁楼为赠送性质,在权属证明中没有该面积,而姜女士家的阁楼正好也是赠送的。“前两年由开发单位管理,两年后进行移交,在移交时我们进行复检,根据复检情况我们已给开发单位送函,函告开发单位:有阁楼且已配套用热设施的用户,在开发单位管理的两年中有开通用热且阁楼没缴费的由开发单位按照50%面积补缴。”
供热计量改革:节费与节能不平衡
2009年发布的行业标准《供热计量技术规程》规定按热计量方式有5种两大类:一类是分户直接计量热量,即在各用户热入口安装热量表计量用户耗热,并按此收费,同时散热器处安装恒温阀进行调节;另一类是在楼栋热入口安装总热量表计量楼栋总热量作为热费结算依据,再通过一定的方法对各户进行热费分摊。姜女士所说的“按表收费”,正是在每户安装经过验收合格的热计量表。现行的《民用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新建建筑和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建筑必须按照规定安装供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实行按用热量收费的制度。
业主普遍反应安装热计量表“方便、省钱”
王先生说,以前取暖是自家烧暖气,搬进新房子后供暖很方便,出门后就关掉暖气,采用热计量收费觉得比较实惠。王先生的老伴说:“我们住在18楼,楼上楼下都不供暖,中间的热量往上下扩散,刚开始温度刚刚达标。我们是空巢老人,觉得年纪大了对温度要求高点儿,当时接着联系供热公司,他们来了给调高了温度,大概调到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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