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二字重于千钧
产品质量
事关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决不能忽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
我局开展了
建筑防水材料、木塑地板、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产品
质量“双随机”专项监督抽查
抽检任务由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承担
抽检结果显示
建筑防水材料及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均有部分产品质量问题严重
建筑防水材料
本次共抽查了广州、深圳、韶关、惠州、清远等5个地市25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建筑防水材料产品,其中防水涂料10批次,防水卷材20批次。经检验,发现3家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剥离强度、渗油性、热老化(卷材与铝板剥离强度)、氨。
1.剥离强度
本次抽查判定剥离强度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1批次。该项目是衡量自粘防水卷材和基面或防水卷材搭接时持久粘结力的重要指标。
剥离强度不符合要求会导致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脱落、起泡等质量问题。
2.渗油性
本次抽查判定渗油性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2批次。该项目是衡量产品防油性能的重要指标。
防水卷材渗油性不符合标准要求,会导致防水卷材产品在长期接触油类环境时发生渗漏,影响产品的耐用性。
3.热老化(卷材与铝板剥离强度)
本次抽查判定渗油性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1批次。热老化项目可以反映防水材料经高温后自身的力学性能和稳定性的变化,是间接反映产品使用寿命的指标。
该项目不合格,产品在经受热环境后或经过夏季与冬季的自然老化后容易变形、收缩或隆起,在基层变形下容易拉裂或拉断,造成建筑物漏水。
4.氨
本次抽查判定氨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1批次。
氨属于防水涂料的有害物质指标,该项指标不合格,产品氨超过了限量要求,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本次抽检共有1批次产品涉及多个项目不合格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本次共抽查了东莞、佛山、广州、惠州、江门、中山、清远等7个地市57家生产企业的81批次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经检验,发现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气密试验、液压试验、跌落试验等。
1.气密试验
本次抽查判定气密试验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1批次。气密试验是给金属桶罐特定的气压(通常为20kPa或30kPa),保持一定时间,看其有无泄漏。
气密试验不合格,表明该危包产品不能经受一定的气压,从而造成内容物挥发或泄漏,一方面会使内装物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使厂方遭受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另一方面还会污染环境,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2.液压试验
本次抽查判定液压试验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4批次。液压试验是给金属桶罐特定的液压(通常压力为100kPa~250kPa),保压一定时间,看其有无泄漏。
液压试验不合格,表明该危包产品不能经受一定的液压,从而造成内容物挥发或泄漏,一方面会使内装物受到外界环境的污染,使厂方遭受巨大的经济财产损失,另一方面还会污染环境,甚至危及人身安全。
3.跌落试验
本次抽查判定跌落试验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有2批次。跌落试验是金属桶罐装满内容物后,在特定高度(通常为0.8m、1.2m或1.8m)特定角度自由跌落,在内外压力平衡时,看其有无泄漏,是模拟测试包装件在人工或机械装卸和搬运的过程中,发生跌落冲击后,物件的损坏情况。
跌落试验不合格,易造成产品在搬运和装卸的过程中,容器无法提供必要的抗冲击保护,以致内容物撒漏或渗漏,造成财产损失,危及人身安全。
本次抽检共有2批次产品涉及多个项目不合格
整改措施
对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我局已责成相关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依法组织复查;对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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