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28日,市局共接到12345批转的群众来电24件,退回13件,受理10件,其中市局7件、罗庄区1件、河东区2件,撤回工单1件。具体情况如下:
来电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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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为兰山区居民,近期临沂雾霾严重,市民要求环保部门查明污染原因并要求回复雾霾治理方案,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污染物扩散较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受到影响,我市按照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表示满意。
2
2月6日,市民来电求助:市民为兰山区居民,近期临沂雾霾严重,市民要求环保部门查明污染原因并要求回复雾霾治理方案,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您好,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污染物扩散较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受到影响,我市按照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3
2月6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五路与中丘路向南青龙河河段,前期该河道进行清淤,市民表示该处仍存在淤泥,要求相关部门落实进行彻底清淤,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该河段北岸为小埠东社区村委墓地,施工前期多次协调社区居民,居民不同意将墓地附近的自然驳岸及河道进行清於整理,导致清於时此段河段无法施工。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4
2月6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金雀山路区政府办公大院内的河流水污染严重,气味难闻,要求尽快治理。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河流是青龙河,目前正在进行青龙河的河道综合整治,该位置前期已进行清淤,近期进行管道和检查井施工时,因施工需要,将个别管段打开导致部分污水入河,引起臭味,春节后将继续施工彻底整治。春节前将进行临时处置,疏通堵截的污水,暂时缓解污水问题。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满意。
5
2月8日,市民来电求助:兰山区涑河南街与汇丽路交汇处工业园管委会附近南涑河,河水水质较差,要求相关部门给予治理,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经查,北易车业在春节停产期间,工人打扫卫生操作失误,致使部分废水流入南涑河。事发后,兰山经开区立即组织企业对溢流废水进行了妥善处理,兰山环保分局对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电话反馈举 人,举 人满意。
6
2月24日,市民来电投诉:2018年1月9日,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兰山区北京路政务大厅5楼进行青龙河道整治工程招标,江苏周圈园林有限公司为最后的投标单位,但该公司法人未在委托书中签字,并在投标时间截止后增加投标资料,其表示不符合投标规定,要求临沂市环保局下属单位临沂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管理局落实重新招标,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接到关于青龙河河道整治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招投标有关问题的信访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机关党委、流域处和法规科等相关科室及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通过查看视频及投标资料、查阅相关法律文件等,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回复如下:开标过程中,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负责投标文件的接收及投标供应商的登记,临沂市兰山公证处工作人员李宁波等二人对现场进行监督,截止2018年1月9日09时30分,未再接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提交的授权委托书统一由公证处公证人员查验,并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及密封情况,已对不符合规定的投标供应商作废标或无效 价处理。通过调取现场监控录像核实,在开标过程中,公证人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五项23条之规定检查相关资料时,江苏周圈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交的资料原件是密封状态,为查验资料的真实性,公证人员要求江苏周圈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授权委托人上前现场拆封。该单位并未在拆封时撤换或修改相关材料,并未补交其他投标材料,且该公司的投标文件为单独密封,在公证人员检查资料原件时,投标资料仍密封完好。信访反映的法人未在委托书中签字情形不是江苏周圈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山东华颐园林有限公司,且开标过程中公证处工作人员已指出该问题,由评标专家组确定该公司标书是否有效,评标过程中经专家组确定,废除山东华颐园林有限公司评标资格。电话回复投诉人,当事人联系不上。
7
2月26日,市民来电求助:于2017年12月,兰山区北城新区北京路与文峰山路交汇处秀水雅苑小区,14号楼西单元1楼2楼太阳能光反射到11号楼1单元102室业主窗户内,其表示光线刺眼,影响市民正常居住,多次向物业反映至今未果,要求相关单位调查落实给予合理处理。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经查询关于光污染的标准以及具体的管理单位国家暂时没有相关立法规定,工作人员就该工单情况内容与市民取得联系,并作出相关解释。该市民表示满意。
8
2月26日,市民来电投诉:市民驾驶车辆鲁Q30000于2018年2月25日前往罗庄区金九路丰源检测站进行检测年审,环保局工作人员告知为黄标车,不给予年审,市民表示一直正常年审,要求对其车辆年审,请予以调查处理。
办理情况:接到 络举 (举 编号:180225174536787548),反映“市民驾驶车辆鲁Q30000于2018年2月25日前往罗庄区金九路丰源检测站进行检测年审,环保局工作人员告知为黄标车,不给予年审,市民表示一直正常年审,要求对其车辆粘衬”的信访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检测线进行现场调查,经咨询车主、检测线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现将检查情况 告如下: 2018年2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信访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调查:鲁Q30000为一辆进口的丰田考斯特(2003年3月生产),车主2018年2月25日前往罗庄区金九路丰源检测站进行检测年审,因该车属于进口车,检测线查询不到该车的全部信息,无法确认其是否属于黄标车,所以建议该车主携带车辆登记证书到市环保局确认是否属于黄标车(检测线进行的初步检测显示其属于国0排放标准,可能属于黄标车),才能确定能否开展检测。该市民本人到市政务大厅环保窗口查询,工作人员确定其车辆属于黄标车。根据山东省相关规定,黄标车是不能年审的,所以检测线没有进行年审。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9
2月6日,市民来电求助:2017年11月7日,市民在北京市购买一辆二手车轿车,近期多次到河东区北京路与温泉路交汇处临沂市车管所办理车辆检测尾气及落户业务,检测尾气时,工作人员告知查询不到车辆信息,无法检测及办理落户,市民认为不合理,现准备办理该车销户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协调尽快给予办理销户,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经核实,与举 人联系,举 人反映问题为销户问题,与环保部门业务无关,且车主反映问题已经解决。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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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市民来电求助:2017年8月市民车辆鲁Q922NT在河东区东兴路临沂市车管所办理的挂牌,因市民车辆为黄标车现无法审车,要求相关部门落实环保局给予发放环保贴,请予以办理。
办理情况:经核实,该车辆确系为黄标车,根据相关要求,黄标车不予检测审车,已与举 人联系,举 人表示理解。电话回复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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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向我诉
件件有落实
事事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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