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钟祥:对中央环保督察重点交办件“虚整改”“真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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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三令五申,坚决整治生态环境领域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而湖北省钟祥市“护城河污染破坏国家湿地公园生态”问题,在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中被重复举 、重点交办,承担整改任务的钟祥市住建局避重就轻、敷衍应付,虚 问题“有效解决”并申请销号,群众多次举 的污染问题却仍然存在。

劣五类水质仍在破坏湿地

位于钟祥市区东南郊的镜月湖,属城区湖泊湿地类型,净水面积1.7万亩,湖区30多座大小自然岛屿、400余种野生动植物、数种国家二级保护哺乳动物和鸟类,共同构成较为完整的湿地生态系统,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湖北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包含镜月湖和北湖),其中镜月湖占整个湿地公园水域面积的近60%。

中央环保督察交办该污染问题整改已过去近四年,但相关的连续监测数据显示,河水大肠杆菌群、亚硝酸盐等均严重超标,属典型的生活污水污染类型,河水水质仍常年为劣五类标准。这些污水日夜不停注入镜月湖,被誉为“荆楚明珠”的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主体水域受其影响,水质变劣风险大。

污染问题被重复举 和重点关注

2016年11月至12月,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北开展环保督察,期间接到群众举 :钟祥市护城河没有进行雨污分流,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河内,夏天时河水又黑又臭,河水流入镜月湖。督察组将此信访件按程序转交钟祥市办理,该市当年12月17日收到交办件后很快回复督察组并在媒体公开相关信息,称群众举 属实,已重点责成市住建局加快配套管 建设,实现雨污分流。

钟祥市市长曾于2017年9月16日主持召开专门会议,提出“力争当年年底镜月湖水质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三年内达到三类标准”。据了解,受护城河污染拖累,三年时间过去,该目标未能如期实现。

2018年10月至11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北,对第一轮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察期间群众再度举 :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破坏严重,其周边有很多排污口,护城河污水直接排放造成湖区污染。中央督察组将此列为“重点关注”信访件转交钟祥市办理,湖北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联络组于11月26日向全省通 了两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钟祥护城河污水破坏莫愁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问题。

而在此之前,钟祥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动员会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交办的事项立行立改”,“坚决打掉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官僚主义作风”。

2018年11月中旬,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钟祥,指出护城河污染被重复举 问题。随后钟祥市委、市政府再次督促市住建局,尽快完善管 等配套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并对该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018年11月22日,荆门市领导赴钟祥,现场督办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重点信访投诉件办理工作,强调“切实提高站位,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

整改不力却宣称“群众认可”

据介绍,钟祥护城河污染源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直排形成的点源污染、城市降雨径流形成的面源污染、河道底泥垃圾等形成的内源污染。

据王道忠介绍,该局整改工作重点完成了21个污水直排口封堵、47个溢流口加高,以及在市区一处雨水汇流区域建设智能分流井等应急性工作,并对污水管 、护城河进行清淤疏通,对河道实施生态补水和生物工程治理。

王道忠强调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只是针对晴天时生活污水进入护城河造成污染问题,通过整改已得到解决。大雨天时部分生活污水溢流进入河道,产生一些污染很正常,一年也就那么几次。”对此说法,当地人士并不认同,表示“这是整改责任单位投机式、应付式的选择性整改”。

市住建局“虚整改”“真销号”

2019年12月3日,钟祥市组织收听收看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交账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市政府强调“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高标准进行整改”。

钟祥住建局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改善护城河水环境的治理工程,仅是外源减排一项,至少急需新建5座智能分流井、36座智能柔性分流井、3座混合溢流污水调蓄池,并新建截污管10公里以上、污水检查井77座。

此外,实施钟祥主城区截污纳管新建工程,至少急需在经四路、滨江大道、西环一路铺设雨水管16公里、污水管10公里,并新建污水检查井92座、雨水检查井312座、雨水口424座。据了解,这些治理钟祥护城河污染的关键性工作,至今尚停留在纸面上。

在仅仅完成主城区几条内涝严重的主干道雨污分流改造等阶段性整改任务,护城河污染尚未得到根本性治理的情况下,2019年11月26日,钟祥市住建局向市政府递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信访件整改情况的 告”。这份千余字的 告称,“交办件所反映的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已完成整改”的结论性材料,层层上 至湖北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销号并公示。

据了解,尽管钟祥市政府下气力在护城河镜月湖入口,实施了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但由于市政排污干管迟迟未能形成系统、支线管 配套严重滞后,污水收集覆盖面受到限制,城区每天产生的5万多吨生活污水中,仍有相当一部分渗漏、溢流进入护城河。

值得解剖的形式主义“麻雀”

湖北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鄂环督改指文〔2017〕4号)明确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整改标准,只完成阶段性或单个年度整改措施的,不得实行整个任务销号,必须在全部完成各阶段整改目标后,方可申请销号。

对此,本 将跟踪 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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